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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公告!附有电话!

谯城发布 2023-11-07

注意啦!注意啦!
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
请于10月12日前登记
否则
不仅将被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
还可能面临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实施联合惩戒

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尊敬的普查对象: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亳州市人民政府目前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清查工作,清查对象包括亳州市辖区内各类单位(企业)和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乡镇普查员已经对辖区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企业、个体户)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国家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于10月12日前,到单位所在地就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进行清查表填报。对逾期未清查登记的,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以向各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亳州市经普办电话:0558-5555823,涡阳县经普办电话:0558-7210719,蒙城县经普办电话:0558-7666031,利辛县经普办电话:0558-8812172,谯城区经普办电话:0558-5522978,亳州高新区经普办电话:0558-5186268,亳芜产业园区经普办电话:0558-5582005。特此公告

 

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25日

--End--




来源:大美谯城客户端综合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编辑:房佳旭

校对:徐雪纯

审核:魏   强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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