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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意见建议。请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方面,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黑龙江省司法厅官网(网址:http://sft.hlj.gov.cn)下方左侧“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黑龙江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政编码:15009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ftlfc2020@163.com。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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