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的决定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的决定
(2022年7月6日)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勇闯黑龙江振兴发展新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黑龙江振兴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黑龙江振兴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全省广大劳动群众爱岗敬业、辛勤劳动,埋头苦干、拼搏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精于创业、敢于创新、善于创造的先进模范人物,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楷模,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是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先进典型,他们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和崇高品质,模范践行了伟大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生动诠释了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充分彰显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黑龙江振兴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激发全省各族人民干事创业热情和积极性,汇聚起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磅礴伟力,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曲达等940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希望获得表彰的劳动模范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再立新功,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示范带动全省广大劳动群众以更加昂扬姿态奋进新征程、再创新辉煌。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劳动模范为榜样,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以永不懈怠的拼搏精神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开创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努力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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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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