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调整撤销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调整撤销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政调〔2022〕11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等7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撤销黑龙江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府服务“好差评”)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胡昌升 省长
副组长:
沈 莹 副省长
余 建 副省长
成 员:
常 城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殷延涛 省政府副秘书长
谭宇宏 省委网信办主任
黎广波 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
张亚中 省发改委主任
陈延良 省教育厅厅长
张长斌 省科技厅厅长
韩雪松 省工信厅厅长
刘兴东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董 濮 省民政厅厅长
崔永洪 省司法厅厅长
孟祥会 省财政厅厅长
沙广华 省人社厅厅长
于万臣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刘 伟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高起生 省住建厅厅长
孙 宇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侯百君 省水利厅厅长
王兆宪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海城 省商务厅党组书记
陈 哲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魏新刚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赵中超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陈军生 省审计厅厅长
王智奎 省国资委主任
郑大光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玉和 省统计局局长
张子林 省医保局局长
郎国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孙恒义 省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
王东旭 省林草局局长
王晓国 省测绘地信局局长
齐贵权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卢厚林 哈尔滨海关关长
张 健 省税务局局长
乔发民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营商环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省长余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省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孙恒义兼任。
(三)主要职责
黑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2.审议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以及重要规划、方案等;
3.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相关重大问题;
4.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
5.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调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
沈 莹 副省长
副组长:
李海涛 副省长
三、调整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
李海涛 副省长
副组长:
于 宸 省政府副秘书长
四、调整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组 长:
李海涛 副省长
五、调整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组 长:
李海涛 副省长
六、调整黑龙江省村庄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
李海涛 副省长
副组长:
于 宸 省政府副秘书长
七、调整黑龙江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李海涛 副省长
八、调整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
李海涛 副省长
九、撤销黑龙江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府服务“好差评”)建设领导小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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