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精彩导读
9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周海兵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 )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9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周海兵作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
市县总体规划全部完成编制
报告显示,全省城乡规划配套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日趋完善,各市县城市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市县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实现控规全覆盖,专项规划、乡镇、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批后监管不断强化,规划技术力量持续充实,全省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全省编制了新型城镇化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3+5”城市群、郴州大十字城镇群等重点区域城镇群体系规划。全省各市州、县市总体规划全部完成编制。市州一级累计编制专项规划221个,县市一级累计编制专项规划551个。城市和县城中心城区基本实现控规全覆盖。乡镇和村庄规划有序推进。目前,省级正抓紧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市县全面开展新一轮规划编制,开展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等工作。
查处存量违法建设逾千万平方米
报告指出,全省落实规划公开公示制度,完善规划事前公示、事后公布以及建设项目审批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划许可,按照“一法一办法”条文规定在规划许可环节重点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进行审查把关,规范规划许可程序及内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城市和县城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累计查处存量违法建设1190.74万平方米;完成县城存量违法建设摸底工作。加快规划信息化监管建设,全面推行城乡规划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湖南省“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长株潭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有序推进了市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设置及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合并了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下放省道、220千伏及以下电力设施等项目选址权限。将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控规的一般修改审查权下放市州,制定印发了产业用地控规编制指南,大幅精简编制内容。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优化和精简规划修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省重大项目、民生类项目实施落地。
全面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7月至9月,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带领下,对全省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赴株洲、湘潭、岳阳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向长沙、衡阳等8市人大环资委调取资料、了解情况。9月10日,省人大环资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个部门相关情况的汇报。
“规划体系日趋完善,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公益设施规划建设成效明显,法治保障不断加强。”省人大环资委的调研报告认为,全省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但还存在城乡、区域规划发展不平衡;规划编制统筹协调不够,规划质量有待提升;公益性设施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监管执法力度还需加大等问题。建议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城乡统筹,补齐农村短板;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城市品质和宜居度;强化监管执法,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严格监督法律实施。
▲9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报告很认真,规划意识不断增强,编制不断完善。”9月2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提出要根据社会紧急需求,更科学、合理、有序编制城乡规划;精准编制乡镇规划,突出乡镇特色;加强公益性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全过程监管,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查;开展常态化规划实施评估,强化动态管理;立法解决城市规划乱象等建议。
“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了良好成效,对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周海兵在报告中指出,下一步,将全力推进全省规划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规划支撑。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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