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举报奖200-1000元!宁乡出台“十项制度”加强耕地保护规范用地行为
精彩导读
耕地保护,“国之大者”。全系统要切实提高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采取长牙齿的硬举措,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每一寸耕地上都斤斤计较,努力做到“严格占补平衡、现有耕地数一亩不少;严把划补质量、新增耕地一亩不假;严查违法用地、乱占耕地一亩不让”。要切实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大的工作力度,凝聚合力,久久为功,抓实抓牢耕地保护工作。今年来,为严格保护耕地,规范用地行为,宁乡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规范用地行为的十项制度》,切实让耕地保护系列举措“长牙齿”。
一
行政首长负责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制定耕地保护计划,落实耕地保护措施,每年就耕地保护情况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一次述职报告,并纳入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中。负责对辖区内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掌握土地执法监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年度内不少于四次),研究解决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对拒不拆除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进入司法程序的,由法院裁定后依法组织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在土地征收拆迁中,不得给予补偿。
二
动态巡查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牵头组织村支两委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管、公安等派出机构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切实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对重大、突发、新闻媒体曝光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专项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制止和查处过程中受到阻力或者干扰时,在报本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函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及公职人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衔接平台,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制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联合惩戒制
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实行联合办案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提前介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依法强制执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财政部门对依法应当没收的违法建筑,要及时接收并依法处置。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综合执法)、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电力、银行等部门要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不办理建设规划许可,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通电、通水、通气,不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发放贷款。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合查纠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四
考核考评制
制定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考核办法,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和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问责,并视情形从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记录的企业要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依法采取冻结房屋交易和抵押贷款、不得参与土地竞拍等措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其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参选或者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有参与、纵容或默许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参加村民自治选举或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时实行一票否决。
五
预警约谈制
建立以定期通报、风险提示、警示约谈为主要内容的违法用地风险预警机制。对月度卫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0亩、永久基本农田5亩、其他地类20亩以上(含),违法违规用地呈现上升趋势的地区,月度违法面积排名前三位的地区列入红色预警,要及时向当地政府(管委会)发出书面风险预警提示;对连续2个月出现红色预警或当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15亩、永久基本农田10亩、其他地类30亩以上(含)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约谈当地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通报情况,告知责任,限期整改,对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实行区域限批。
六
追责问责制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在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年度内2次红色预警或1次以上约谈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对当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按规定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或不予配合的,要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问责。
七
挂牌督办制
对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以及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违法信息抄送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挂牌督办期间,停止办理涉案土地的审批、审核、登记等手续。对挂牌督办案件相互推诿、办理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
公开通报制
对月度违法占用耕地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评比,一月一排队,并在全市通报。
九
整改交办制
市卫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违法违规用地图斑整改任务进行交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对照要求限时办结并销号。
十
举报监督制
鼓励广大群众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监督,对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隐私,对经核实真实有效的举报线索实行200-1000元每条的奖励。
文稿:廖 鹏
初审:万 波
审核:孟 昌
往期 ·推荐
省厅专题研究部署湖南省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工作
最高300万奖金,300亩指标,奖!
省厅调研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
省厅在临湘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