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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开展“恢复属性”地类耕地功能恢复试点


精彩导读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郴州市北湖区在建立“田长制”基础上,积极开展“恢复属性”地类耕地功能恢复试点工作。按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即可恢复耕地和工程恢复耕地数量,探索实施耕地功能恢复的方式方法,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的原则,将耕地功能恢复和耕地抛荒治理有机结合,从而提升北湖区稳定耕地面积。



在试点乡镇,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通力合作,按各自职能职责牵头负责确定辖区内粮食功能区、高标准农田范围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恢复属性”地类,重点加强整治图斑研判,确保整治启动有序,有的放矢。乡镇在具体工作中作为实施主体,实事求是选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林木水果经济作物老化、品种退化的,经济价值不高恢复补偿较低的地块作为恢复地块,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用评估、洽谈等方式,在保护农户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与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合同,明确恢复期限。




目前,北湖区已有4.99万平方米耕地完成功能恢复,现状符合耕地特征且具备耕作条件。恢复后的耕地统一由村流转发包,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第一时间落实粮食种植。


下一步,北湖区将组建耕地功能恢复工作专班,总结试点区域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区“恢复属性”地类耕地功能恢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至2025年全区稳定利用耕地数量大幅提升。



文稿:李   竑

初审:万   波

审核:姚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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