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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市长都有“责任田”!郴州全面建立五级田长体系和田长制协作机制


精彩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底线,维护粮食安全,郴州市委、市政府于12月1日印发《郴州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田长体系和田长制协作机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田长、市长担任第一副总田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田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总田长的指挥协调下,共同推进田长制工作。


五级“田长”职责是什么?

市级田长

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耕地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总田长领导全市田长制工作。

第一副总田长负责协助总田长做好全市田长制工作,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全市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研究部署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

副总田长负责具体落实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拟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指导督促全市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县级田长

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耕地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推动田长制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统筹解决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有关问题,指导、协调、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田长制各项工作。

乡、村、组三级田长

具体工作职责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明确。


“田长制”协作机制如何运行?

01

市田长制协作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田长办”)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承担田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按市级田长的要求做好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提出工作任务与目标,拟定市级层面的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督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田长制。

02

各县市区对应建立县级田长制协作机制,县、乡两级参照设立田长制协作机制办公室


各市田长制协作机制成员单位按照既定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田长”任务有哪些?

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省级下达目标任务

对照省政府确定的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结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和年度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对比耕地变化情况(含耕地数量、质量和区位),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耕地,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国、省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占用和补划有关规定,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为城镇发展预留合理的空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根据年度补充耕地指标任务,加快做好补充耕地项目的选址、立项、实施、验收、指标确认、上图入库、耕种管护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实现占补平衡。

根据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规划项目布局;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严格规划管控,节约集约用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

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严格核定用地规模,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

对有特殊选址要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坚持能占劣不占优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占耕比不得超过50%,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中块状用地占耕比不得超过20%,线状用地占耕比不得超过50%。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机制,引导村民个人建房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制止耕地“非农化”,严厉打击新增乱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建设及时预警、移交有关执法机关查处,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防止耕地“非粮化”,大力整治耕地撂荒、改种经济作物的行为

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将粮食生产目标逐级分解。要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

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果园、茶园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玉米等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压实网格责任,搭建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开发田长制手机APP,建立畅通的违法占用耕地举报及问题图斑下发通道,构建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对全市耕地资源实行双向动态网格化管理。

利用5G通信技术,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居民点周边等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对耕地实行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重点区域耕地的利用变化,防范违法破坏、占用耕地风险。


《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线

2021年12月10日前

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将实施方案报市田长办。

2021年12月30日前

各县市区要迅速开展对辖区内耕地现状的调查摸底,确定耕地分级名录(包括耕地面积、耕地质量、耕种现状、界限范围、田长负责人等),为田长制开展奠定基础,并将耕地保护田长分级名录报市田长办。

到2021年12月

全面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田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乡分级负责、村组具体落实”的田长制责任机制,田长制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到2025年

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晰、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机制,建成全市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

2021年12月起

各县市区要建立全面推行田长制的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进展情况,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田长办。

2022年起

各县市区在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半年、年度总结报市田长办。


《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确保经费到位、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全市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强大合力、促进田长制全面落实。



编辑:龙金枝

初审:万   波

审核:艾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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