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整改!省政府发文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
精彩导读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审计专报》反映的9县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整治为切入点,举一反三,集中一年时间,对全省2021年后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开展核实整改,建立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耕地数量、质量不断提升。
《方案》明确
《审计专报》反映的9县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要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全省2021年1月1日后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治。
《方案》还就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标准、耕地恢复标准、耕地抛荒专项整治标准进行了规定。
《方案》要求
按照“下发问题清单、逐项核查核实、开展重点督导、分类整改处置”工作步骤,稳妥推进全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整治。
《方案》强调
强化组织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建由两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厅负责人任副组长,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县作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将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责问责。
构建长效机制。
加快构建全省“5+1”田长制责任体系,压实基层耕地保护责任。编制实施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统筹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关系,合理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和其他主要农产品所需的生产空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探索建立符合湖南实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正负面清单。明确恢复耕地优先空间,科学谋划耕地恢复工作。运用“天空地网”加强耕地变化情况监测,实行月清“三地两矿”机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
编辑:胡自轩
初审:倪 凌
审核:曾振华
往期 ·推荐
中办印发重要工作方案: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附全文)
“顺机制、补短板、抓落实、优服务”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四)
省厅召开全省园林草地定级试点工作推进会
省厅召开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和湘江科学城工作专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