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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出台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


精彩导读

为规范和加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建住房(以下统称村民建房)建设管理,强化村民建房全过程管理,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建设和美湘村,近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印发了《株洲市村(居)民建房与风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坚持以人为中心,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一是突破以往“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仅允许危房改造”的规定,允许在规划确定的集中建房区解决新增分户建房需求,即保障了村民改善居住的权利,又不增加城市建设征拆成本;二是充分尊重乡村生产生活实际,明确宅基地外辅助性生产用地和用房要求,通过制定用地配套和建设补贴政策,引导村民建房因地制宜、适度集中。


强化全流程引导,提升指南实用性和适用性。全面梳理国、省、市和各职能部门关于村民建房规划、选址、审批、设计、建设、验收、登记等各环节政策文件,通过碎片化信息整合,从村民想建房到住进去提供全过程引导和管理,让建房户、基层管理人员、施工方、设计方都能“一册在手,规范要求全知晓”。


突出要素化管控,破解“有新房无新村”问题。以“一个标准、两个层面、四类场景、八大要素”实现村民建房风貌精准管控,明确了宅基地规模、选址要求、建设规模、间距与配套等建设基本标准,建筑风貌和建筑风格两个层面,山边、水边、路边、田边四类场景和建筑体量、立面、屋顶、门窗、栏杆、外挂附件、庭院、建筑材料等八大要素具体要求。同时,将风貌管控融入建房审批、施工、验收各环节量化管理,制定《株洲市村(居)民建房风貌管理要素表》,确保不走样、不偏样。


做到奖罚双激励,提升指南有效性和执行力。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资金保障机制,明确在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规范建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相应配套奖补资金和用于村民建房管理业务培训、住房建设图集编制、优秀农房设计评选、宣传推广等的专项经费,进一步调动村民、村支两委、乡镇政府、县市区政府等责任主体推动落实《指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稿:沈小雅 黄靓怡

初审:倪   凌

审核:曾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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