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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课堂 | 陈波:中国逻辑学70年(下)

陈波 通识联播 2020-09-30

“逻辑导论”是哲学系陈波老师于本学期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在全校范围内广受欢迎。今天博雅哥为大家带来的是陈波老师的文章《中国逻辑学70年:历程与反思》的下半部分。在文章上半部分中,陈波老师系统地梳理了中国逻辑学自1949年以来70年的发展历程;在文章下半部分中,陈波老师着重介绍了在这一领域有所建树的学者及其作品。文末,陈波老师指出:中国逻辑学研究若要达到更高的层次,一定要实现从跟随式学习进展到原创性领先的转变。


上篇链接:走进课堂 | 陈波:中国逻辑学70年(上)


Vol.1021.1

走进课堂





中国逻辑学70年:历程与反思


陈波 | 北京大学哲学系


摘要1949-2019年,中国逻辑学紧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脚步,走过了70年的历程,两者的发展轨迹高度重叠:1949-1979前三十年,中国逻辑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走了一些弯路,且发展动能严重不足,总体状况并不太好。1979年前后,在邓小平的主导下,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各种新的学术信息如排山倒海般涌入,很多中国逻辑学者走出国门,到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或读学位,逐渐熟悉甚至融入逻辑学教学与研究的国际主流之中,开拓了逻辑研究的许多新领域,并在逻辑学的各个分支领域内取得重要进展,获得了骄人的成绩,迎来了中国逻辑学教学与研究的发展和繁荣。由此引出的经验教训是:让政治和学术各安其所,切实尊重并坚持学术自由;学术不能在隔绝状态中发展,要充分拥抱国际学术界,同时坚持独立思考;要始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让不同的学术立场和观点在相互碰撞中得到改善和发展;要培养学术的自信心,逐渐从跟随式学习进展到原创性领先。


关键词:中国逻辑学、改革开放、70年发展轨迹、70年经验教训


9

西方逻辑史研究的寂寞推进

与中国逻辑史研究相比,西方逻辑史研究在中国似乎从来就没有大热过,在这个领域内持续研究的学者数量也较少,但也取得了不少成绩和进展。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很少进行系统的西方逻辑史研究,只是在逻辑教科书中写入一点“逻辑简史”,常作为附录;翻译出版了几种逻辑史著作,例如齐亨等著、王宪均等译的《逻辑史选译》(1961),苏联波波夫著、马兵译的《近代逻辑史》(1964)等。但周礼全比较系统地研究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发表过一些论文,例如《亚里士多德关于推论的逻辑理论》(1963),后来又发表了《亚里士多德论矛盾律和排中律》(1981)。1980年代,中国逻辑学会底下成立了西方逻辑史研究会(1980)。以后又出版了一批西方逻辑史的研究著作,如王宪均的《数理逻辑引论》(1982),其中第三部分概述了从莱布尼茨到哥德尔的数理逻辑发展史;江天骥主编的《西方逻辑史研究》(1984),杨百顺的《西方逻辑史》(1984)和《比较逻辑史》(1989),马玉珂主编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教材《西方逻辑史》(1985),朱水林的《形式化:现代逻辑的发展》(1987),郑毓信的《现代逻辑的发展》(1989),宋文坚的《西方形式逻辑史》(1991),郑文辉的《欧美逻辑学说史》(1994),卢卡西维茨著、李先焜等译的《亚里士多德三段论》(1995),刘晓力的《理性的生命——哥德尔思想研究》(2000),郝兆宽的《哥德尔纲领》(2018),张留华的《皮尔士哲学的逻辑面向》(2012),等等。但早期出版的很多书大都基于二手资料,缺乏可靠性和系统性。进入21世纪后,弗雷格、皮尔士和哥德尔受到较多关注,几位年轻学者如刘靖贤、张留华、刘新文、郝兆宽等发表了一些份量不错的研究成果。


张家龙长期投身于西方逻辑史研究,在这个领域内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他与人合作翻译了两部重要的逻辑史著作:肖尔兹的《简明逻辑史》(1977)和《逻辑学的发展》(1985),后者是一部相当详实、系统而严谨的逻辑史著作。他本人出版了多部逻辑史研究著作:专著《数理逻辑发展史——从莱布尼茨到哥德尔》(1993),主编《逻辑学思想史》(2004),专著《从现代逻辑的观点看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理论》(2016),文集《逻辑史论》(2016)。其中,《数理逻辑发展史》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论述从莱布尼茨到哥德尔的数理逻辑史著作。它首先提出了研究数理逻辑史的方法论原则,将数理逻辑发展分为前史、初创、奠基和发展等4个时期,采用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相统一的原则加以论述,总结出数理逻辑发展的外部动因和内在规律,阐明了社会实践和数理逻辑理论的辩证关系;对数理逻辑重大成果的论述侧重于做逻辑方法的分析,对一些重大成果的哲学意义做了总结和概括。


王路早年作为周礼全的硕士生,受其指导研究亚里士多德逻辑,出版了专著《亚里士多德逻辑学说》(1991)。这是一部比较可靠且有深度的研究性著作。后来还翻译出版了《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1994),弗雷格的《算术基础》(1998),出版了个人专著《弗雷格思想研究》(1996),还翻译出版了多种逻辑史原典或研究著作:罗斯的《亚里士多德》(1997),吉尔比的《经院辩证法》(2000),司各脱的《第一原理》(2004)、奥卡姆的《逻辑大全》(2006)等。


图为本文作者陈波老师


10

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持续深入

根据任晓明等人的研究[1],1980年代,中国引入了现代归纳逻辑,随后对归纳逻辑的研究实现了从古典归纳逻辑到现代归纳逻辑的转向,下面又有三大次一级的转向:从非形式研究转向形式研究以及形式研究与非形式研究的结合;从因果归纳逻辑转向概率归纳逻辑;从巴斯卡概率转向非巴斯卡概率。江天骥(1915-2006)在中国归纳逻辑研究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1984年,在沈阳开设了关于现代归纳逻辑的系列讲座;1985年,在《不列颠科学哲学杂志》发表英文论文《科学理性:形式的还是非形式的?》[2];1987年,出版专著《归纳逻辑导论》,系统讨论了现代归纳逻辑;在1990年代,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现代归纳逻辑的中文论文。此外,江天骥还影响了他的同事桂起权,并引导他的博士生(包括朱志方、陈晓平和任晓明)以及中国许多其他大学中的同事转向归纳逻辑研究,最终在他周围集结了一个归纳逻辑研究的学派。


王雨田(1928-2012)在归纳逻辑的研究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曾负责国家863计划中的归纳逻辑与人工智能课题,主编了《归纳逻辑导引》(1992)和《归纳逻辑与人工智能》(1995)。鞠实儿的《非巴斯卡概率逻辑研究》(1993)也是中国归纳逻辑研究方面的主要成就之一。在该书中,他系统地分析了沙克尔的潜在惊奇理论和科恩的归纳支持和归纳概率分级,建构了他自己的非巴斯卡概率的形式系统——一个具有类法则程度假设的句法系统。其他重要的中文归纳逻辑著作有:邓生庆的《归纳逻辑:从古典向现代类型的演进》(1991)、李小五的《现代归纳逻辑和概率逻辑》(1992)、任晓明的《当代归纳逻辑探赜》(1993)、陈晓平的《归纳逻辑和归纳悖论》(1994)和《贝叶斯方法与科学合理性——对休谟问题的思考》(2010)、桂起权等的《机遇与冒险的逻辑》(1995)、熊立文的《现代归纳逻辑的发展》(2004)、邓生庆和任晓明的《归纳逻辑百年》(2006),等等。


鞠实儿在1993年发表的一篇英文论文[3]中,论证休谟问题在逻辑范围内不可解,或在逻辑中没有方法对它做出正面或反面的解答;他在逻辑学的范围之外给出局部合理性概念和归纳的局部辩护方法(LJI),并以此说明归纳法的合理性可以得到局部辩护、拒斥或悬置;他还给出了科学研究的局部归纳重建程序。2001年,陈波撰文论证说,在休谟问题背后隐含着三个站不住脚的假设:休谟实际上接受了普遍必然的知识,追求演绎的必然性,并且要在感觉经验的限制下来说明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和经验知识的普遍性。这些条件是相互冲突的,这使得休谟问题在逻辑上不可解。他对归纳推理提出了一个基于实践必然性的辩护,并提出了一个全面的归纳逻辑研究纲领。[4]


潘天群和唐晓嘉等人在决策论与博弈论及其逻辑中做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工作。潘天群出版了多部决策论和博弈论方面的有影响的著作:《行动科学方法论导论》(1999),《博弈生存——社会现象的博弈论解读》(2002),《社会决策的逻辑结构研究》(2003),《博弈思维——逻辑使你决策致胜》(2005),《合作之道——博弈中的共赢方法论》(2010)等。近些年来,唐晓嘉与她指导的博士生一道,在博弈决策逻辑方面做了很多有水准的工作。她在新近发表的一篇文章[5]中,从“决策理论研究需要什么”和“现代逻辑可以做些什么”这两个角度讨论了现代逻辑在决策理论研究中的多元应用价值:可以为决策研究提供形式刻画的语言工具,在形式刻画的基础上定义决策算法,描述并论证主体的策略能力;还可以揭示决策面临的难题与困境,寻求解困思路。她呼吁,逻辑学者应该投身于决策理论的研究中去,与决策论学者一道去解决在理性决策中所面临的各种难题和困境;在此过程中,不仅推动决策理论的发展,也推动新的逻辑理论和技术的创立。

图为《合作之道——博弈中的共赢方法论》书影


11

自然语言研究逻辑的兴起

1960年代至1990年代早期,以王方名、张兆梅、孙祖培等人为代表,注重研究形式逻辑在汉语中的特殊表现和应用,这方面的代表性成果有:孙祖培的《文章与逻辑》(1986),陈宗明的成名作《说话写文章中的逻辑》(1989)。1960年代以后,周礼全研读了奥斯汀和塞尔等人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赖斯的会话含义学说,以及语义学和语用学方面的其他文献,把自然语言逻辑研究引入中国。所谓“自然语言逻辑”,是指透过自然语言的指谓性和交际性来研究自然语言中推理的逻辑学科。


周礼全(1921-2008)对中国自然语言逻辑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1960年代,他撰文论证,形式逻辑应当研究自然语言表达式在特定背景下的具体意义。在1980年代及以后,他主张,应该在现代逻辑学、现代语言学和现代修辞学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把现代逻辑应用到自然语言的分析中,建立新的逻辑系统,从而扩大和丰富逻辑理论的作用范围,为人们的日常思维和交际提供更为有效的工具。他主编的《逻辑学——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理论》一书(1994),力图贯彻他的上述主张。在该书中,他把语用学分为三个层次:形式语用学、描述语用学和应用语用学。在他看来,认知逻辑、道义逻辑、命令逻辑、问题逻辑等等,属于形式语用学;语境、言语行为、会话含义、假设和修辞等,属于描述语用学;演说、讲演、辩论和其他相关内容,则属于应用语用学。他还发展了关于语境的语用概念和四个层次的意义。在他的指导和影响下,出现了两代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中国逻辑学者。


第一代包括王维贤、李先焜、 陈宗明,他们合著了《语言逻辑引论》(1989),该书是中国自然语言逻辑方面的第一本专著。他们还各自出版了个人专著,如王维贤的《语言学论文集》(2007);李先焜的《语言、符号和逻辑》(2006);陈宗明的、《汉语逻辑概论》(1993)和《中国语用学思想》(1997)。在中国传播、研究符号学方面,他们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二代包括邹崇理、蔡曙山、黄华新、胡泽洪和夏年喜等人。邹崇理和蔡曙山是周礼全的博士研究生。邹崇理聚焦于自然语言的形式语义学,例如蒙塔古语法、范畴语法和转换生成语法等。他出版的著作有《逻辑、语言和蒙塔古语法》(1995)、《自然语言逻辑研究》(2000)以及《逻辑、语言和信息》(2002)。蔡曙山主要关注语言行为理论和语用逻辑,试图进一步发展奥斯汀和约翰·塞尔的工作并建立语用逻辑的形式系统。他出版的相关著作有《语言行为和语用逻辑》(1998)和《语言、逻辑和认知》(2007)。黄华新主要研究认知语用学,如预设、隐喻、论辩等,与人合著了《描述语用学》(2005),《汉语句义的形式分析》(2011),《符号学导论》(2016),《逻辑、语言与认知》(2017)等;与人合作发表了多种译著,如《隐喻的逻辑》(2009),《语言的逻辑分析》(2011),还与人合作主编了语言与认知方面的多套丛书。


第三代中国自然语言逻辑研究者正在成长过程之中,其中廖备水表现得最为突出。他结合人工智能研究自然语言论辩及其逻辑,参与到高水准的国际合作之中,发表了很多具有国际前沿水准的研究成果。


12

哲学逻辑的传入与兴盛

根据陈波的表述,哲学逻辑是1930-40年代开始兴起、1950年代至现在仍在蓬勃发展的一个新兴的逻辑学科群体。它以数理逻辑(主要是一阶逻辑)为直接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以及逻辑在各门具体学科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构造出各种具有直接哲学意义的逻辑系统。这个学科群体包括两大子群:一是变异逻辑,形式上表现为经典逻辑的择代系统,包括相干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自由逻辑,偏逻辑,反事实条件句逻辑,多值逻辑,量子逻辑,模糊逻辑等;二是应用逻辑,形式上表理为经典逻辑的扩充系统,如模态逻辑、道义逻辑、时态逻辑、认知逻辑、问题逻辑、命令逻辑、优先逻辑等,它们都是经典逻辑的扩充系统。[6]


图为陈波老师


要用很短的篇幅对这个广大的研究领域做全面准确的概述几乎是不可能的,我这里通过介绍一些代表性人物的工作来窥其全豹。


1980年代以后,国内先后出版了一批哲学逻辑的介绍性著作、教科书和研究专著。例如,王雨田主编的《现代逻辑科学导引》(上册1987,下册1988),该书是编者组织当时国内中青年学者编写的,对当时国外逻辑学现状做了近乎全方位的扫描。类似性质的著作还有崔清田主编的《今日逻辑科学》(1990)。有必要提到下面这些书:周礼全的《模态逻辑引论》(1986),切莱式著、郑文辉等译的《模态逻辑引论》(1989),马库斯等著、康宏逵译《可能世界的逻辑》(1993)、周北海的《模态逻辑导论》(1997),弓肇祥的《广义模态逻辑》(1993)和《认知逻辑新发展》(2004),周祯祥的《道义逻辑》(1999),李小五的《无穷逻辑》(上1996、下1998)、《条件句逻辑》(2003)、《模态逻辑讲义》(2005)、《人工智能逻辑讲义》(2005)和《动态认知逻辑专题》(英文版,2010),宋文淦的《问题逻辑》(1998),周昌乐的《认知逻辑导论》(2001),桂起权等人的《次协调逻辑与人工智能》(2002),唐晓嘉的《认知的逻辑分析》(2003),杜国平的《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基础》(2005),余俊伟的《道义逻辑研究》(2005),等等。它们都以某种方式为促进哲学逻辑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张清宇(1944-2011)在哲学逻辑领域内具有广博的知识和研究兴趣,但主要研究弗协调逻辑,著有《哲学逻辑研究》(1997)和《弗协调逻辑》(2003)。前者系与郭世铭、李小五合著,比较详实、准确地阐释了一阶逻辑、模态逻辑、时态逻辑、条件句逻辑、多值逻辑、相干逻辑、直觉主义逻辑、弗协调逻辑和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张清宇在弗协调逻辑领域内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他在深入剖析了da Costa的弗协调逻辑系统的基础上,构建了弗协调条件句逻辑系统PIW、CnW、弗协调模态逻辑CnG¢、极小的弗协调G¢、H时态逻辑、弗协调逻辑系统Zn和ZnUS、极小的弗协调U、S时态命题逻辑系统,拓展了弗协调逻辑的研究方向,丰富了弗协调逻辑的理论系统,促进了我国的弗协调逻辑研究。”[7]

冯棉在哲学逻辑领域内主要研究相干逻辑、直觉主义逻辑和模态逻辑,笔耕不辍,出版了多种著作:《经典逻辑与直觉主义逻辑》(1989)、《广义模态逻辑》(1990)、《相干与衍推逻辑》(1993)、《可能世界与逻辑研究》(1996),《相干逻辑研究》(2010),《结构推理》(2015),《相干与衍推谓词逻辑》(2018)。这些著作在促进哲学逻辑在中国的传播和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徐明主要从事时态逻辑研究,与贝尔纳普等人合著英文著作Facing the Future: Agents and Choices in Our Indeterminist World(牛津大学出版社,2001 ),并在《符号逻辑杂志》和《哲学逻辑杂志》等逻辑学顶尖杂志上发表20多篇论文。


周北海于1999年在《符号逻辑杂志》上发表论文,建立了一种新型模态逻辑语义框架——嫁接框架,证明了模态逻辑系统S1的完全性。2010年,他与毛翊合作撰文,在国际著名期刊《综合》杂志上发表,为通名提出四层语义学。


刘奋荣主要研究理性主体逻辑,发展出多个模型来解释信息如何动态地改变个人和其他主体的偏好。在其英文著作《关于偏好动力学的推理》[8]中,她用现代信息流和行动逻辑来发展一种整合性的新理论,解释了什么是偏好以及偏好如何改变。她还提供了动态逻辑系统,这些系统描述了造成偏好改变的外在触发条件,其中包括新信息、建议和命令。这本书为许多领域(从哲学和计算机科学到经济学、语言学和心理学)建立了新桥梁,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她当前的工作集中于在社会背景下对信息流和决策做逻辑分析,这一分析既是关于个人主体的,也是关于群体的。


王彦晶主要研究认知逻辑,在国际A&HCI期刊发表了多篇论文。他近年提出并推进了认知逻辑方面的一项综合性科研计划——关于“知道是否/如何/为什么/什么/谁”(knowing whether/how/why/what/who)的逻辑,从而超越了关于知道一个命题(knowing that)的标准认知逻辑。[9]


13

逻辑哲学的逐渐兴旺

1980至1990年代,苏珊·哈克的《逻辑哲学》(1978)被中国逻辑学者广泛阅读。通过此书,逻辑哲学开始被中国逻辑学界所知悉。据陈波的界定,逻辑哲学力图揭示隐藏在各种具体逻辑理论背后的基础假定、背景预设或前提条件,并质疑和拷问它们的合理性根据以及做其他选择的可能性。对逻辑的哲学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认识论角度,一是本体论角度。[10]


陈波通过研读哈克的《逻辑哲学》及其他英文著作,对逻辑哲学有所了解,并逐渐开始了他的独立研究。在这一领域,他出版了4部著作:《逻辑哲学引论》(1990)、《逻辑哲学导论》(2000)、《逻辑哲学》(2005),以及《逻辑哲学研究》(2014,《导论》的修订扩充版),其中一些著作得到广泛阅读,并被中国一些大学教师用作教科书。他的《悖论研究》一书(2014)对悖论进行了相当全面的考察,对其中一些悖论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从2007年开始,陈波写英文论文、投国际期刊,迄今已经在国际A&HCI期刊发表20多篇英文论文,其中绝大多数论文属于逻辑哲学的范围。


王路在《逻辑的观念》(2000)一书中认为,逻辑只是一门考察从前提必然得出结论的学科;其他类型的所谓“逻辑”,例如“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并不是真正的逻辑,因为它们并不专注于“必然得出”的关系。该书在下述问题上引发了广泛和激烈的争论:什么是逻辑?人们应当如何研究逻辑?古代中国究竟有没有逻辑?应当如何研究中国逻辑史?人们应当如何学习西方哲学?他的另一本书《是与真:形而上学的基石》(2003)探索了“to be”和“truth”在哲学上的重要性以及它们恰当的汉语译名,也在逻辑和哲学领域内引发激烈的争论。


张建军是最早系统研究悖论的中国学者,主要关注的是数学悖论和语义悖论。他在悖论方面出版了多种著作,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他的《逻辑悖论研究引论 》(2002年初版,2014年修订)。在该书中,他讨论了悖论的组成要素、悖论的分类以及各种悖论的来源和特征;他还对多种解悖方案做了比较研究,探索了正确解悖的标准,并区分悖论研究的不同层级以及相互之间的互动关系。他还主编了《当代逻辑哲学前沿问题研究》(2014),该书考察和评价了自1970年代以来西方逻辑哲学领域内的新进展。


任晓明和桂起权在《非经典逻辑系统发生学研究》(2011)一书[11]中,对一些非经典逻辑系统,如模态逻辑、内涵逻辑、道义逻辑、直陈条件句的逻辑、归纳概率逻辑、模糊逻辑、量子逻辑、多值逻辑、次协调逻辑、形式化的辩证逻辑和论证逻辑,做了发生学式的考察。由此引出的结论是:逻辑哲学的中心问题就是形式系统内外的推理有效性概念是否恰当符合的问题。他们强调指出:“与科学哲学界可错主义已经占上风的情况相对照,目前我国逻辑界知识无误论的影响还太强大,这很可能成为逻辑‘改革与开放’的一大思想障碍!逻辑的改革理应胆子更大些、步子更快些!新的实践必将开拓逻辑新领域,冲破旧的划界标准。人们绝不会因看到‘不是逻辑’的警示牌而停止前进。逻辑革新论者要善于以逻辑哲学为武器,鼓励对经典系统的各种背离以及各种竞争对手的出现,也就是为新的非经典逻辑鸣锣开道!”[12]


图为《非经典逻辑系统发生学研究》书影


胡泽洪重点关注真理论和自由逻辑及其哲学上的特征,出版了两部逻辑哲学著作:《逻辑的哲学反思》(2004),《逻辑哲学研究》(与人合著,2014)。《研究》认为,逻辑哲学是研究逻辑特别是现代逻辑及其发展中的哲学问题的学科。该书由前言和如下9章构成:逻辑的范围与性质;逻辑、语言与存在;真与真理论(上、下);涵义与指称;模态逻辑及其哲学问题(上、中、下);自由逻辑及其哲学问题。其中前5章是对逻辑特别是现代逻辑本身的整体性哲学思考,后4章则选取模态逻辑与自由逻辑两个具体的现代逻辑分支,探讨其中的哲学问题。


李娜及其指导的博士生最早对公理化真理论进行了系统研究,这项研究覆盖了经典公理化真理论、基于直觉主义的公理化真理论和基于集合论的公理化真理论。他们发表了不少有份量的论文,其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时亦被评为“优秀”。


熊明主要研究真理论和说谎者悖论,出版《算术、真与悖论》一书(2017)。他发展出了一个新的真理模式——相对化的T-模式,其途径是把塔斯基的T-模式(“A”是真的,当且仅当A)推广到关系框架中,也就是说,对框架中的任意可能世界u和v来说,如果v对u是可及的,那么“A”为真在v中成立,当且仅当A在u中成立。通过这种新的T-模式,他获得了关于说谎者悖论研究的一些结果,大多发表在国际A&HCI重要期刊上。


14

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传入

1990年代,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被引入中国,这两个概念高度重叠。现任《非形式逻辑》杂志主编拉尔夫·约翰逊和安东尼·布莱尔提出:“非形式逻辑是逻辑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讲述日常生活中分析、解释、评价、批评和论证建构的非形式标准、尺度和程序。”[13] 根据陈波的研究,“批判性思维”有如下4重含义:起源于美国、后来风行欧美的一场教育改革运动;现代社会中合格公民和创新型人才所必须具备的思维气质、倾向和习惯;在面对相信什么或做什么时,人们做出合理决定的一系列思考技能、方法和策略;一种旨在培养批判性思维习惯和能力的课程设置。[14]


2000年以后,非形式逻辑的专著和教科书,特别是批判性思维方面的英文书籍被大规模地译成中文,其中一些著作甚至有多个中译本。一些中国学者发表了不少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方面的介绍性论文,并出版了有关这些话题的教科书,主要有:武宏志和周建武的《批判性思维:论证逻辑视角》(初版2005,第二版2010;第三版2016),刘壮虎和谷振诣《批判性思维教程》(2006),杨武金的《逻辑与批判性思维》(2009),董毓的《批判性思维的原理和方法》(2010),陈慕泽和余俊伟的《逻辑与批判性思维》(2011)。在我看来,刘壮虎和谷振诣的《教程》与董毓的《原理和方法》比其他几本教材好得多。武宏志在传播和研究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发表了多篇批判性思维论文,撰写或合著了好几部教科书,并在延安大学成立了21世纪新逻辑研究院(2008)。他的著作《论证型式》(2013)对论证型式提供了系统介绍和独立研究。许多中国大学都开设了批判性思维的课程。熊明辉和谢耘等人在SSCI和A&HCI期刊上发表了他们关于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和论辩理论的研究成果。


15

法律逻辑研究的转型

198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并出版了一些相关的教科书,但在这一阶段,所谓的“法律逻辑”只不过是传统逻辑原理加上法律和司法方面的例子。2000年以后,西方关于法律推理和论证的一些著作得以译成中文,一些法律学者开始参与法律逻辑的研究。中国学者使用不同的资源或工具——如传统形式逻辑、数理逻辑、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论辩理论、法律推理和论证的理论、法理学和法哲学——来研究法律、司法侦查和司法审判等方面的逻辑问题,并发展出有独立特色的法律逻辑理论。雷磊认为:“法律逻辑适用于法认识论,典型领域为法律适用理论。法律逻辑是法律论证理论的组成部分,适用于法的证立而非法的发现的层面,研究的重心在于法律规范的结构理论与法律论证的模式理论。规范理论致力于规范的类型学说和规范体系的构造,法律论证理论则聚焦于法律论证的基本模式。但它们只构成了法律逻辑的对象理论,法律逻辑还需要有一种元理论。后者由三组问题组成:规范是否是逻辑规训的对象?是否需要一种特殊的规范逻辑?这种规范逻辑是否具备特殊的逻辑法则?法律逻辑面临着两方面的限制,即是否承认法学是一门科学,以及法律逻辑本身可能隐含着领域或视角的限制。法律化和形式化应当成为法律逻辑未来着力的方向。”[15] 法律逻辑方面的著作包括:王洪的《法律逻辑》(初版2001,第二版2016)和《制定法推理与判例法推理》(初版2013,第二版2016)、张继成的《实用法律逻辑教程》(2004)、张保生的《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2000)、谢兴权的《通向正义之路——法律推理的方法论研究》、陈锐的《法律推理》(2006)、罗仕国的《科学与价值: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推理导论》,熊明辉的《诉讼论证一一诉讼博弈的逻辑分析》(2010),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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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逻辑研究机构相继设立

1978年以前,中国缺乏专业的逻辑学研究机构。自1990年代起,国内很多大学相继成立了逻辑研究所,如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1997),中国政法大学逻辑研究所(2002),南京大学现代逻辑和应用逻辑研究所(2003年),北京大学逻辑、语言和认知研究中心(2004),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2004),北京师范大学逻辑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2005),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2007),中国人民大学现代逻辑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所(2007),清华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逻辑学联合研究中心(2013)。自创立以来,这些研究所都有良好的发展,其中最好的是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已经逐渐地从一个国际学术潮流的“跟随者”变成了“引领者”之一。[16]


图为陈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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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逻辑学家开始走上国际学术舞台

从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中国逻辑学界与西方逻辑学界处于近乎隔绝的状态,对国外逻辑学的发展状况缺乏了解。只有极个别的中国逻辑学家能够在欧美逻辑学、数学和哲学期刊上发表少量研究成果。由于过去40年间的改革开放,中国逻辑学的当下状况与1978年以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现在,中国逻辑学者同他们的国际同事有了实质性接触,很多人都有出国访学一年以上的经历,有些人在国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不少人参加甚至主持国际性学术会议或工作坊,在SCI、SSCI和A&HCI逻辑学和哲学期刊上发表论文,在著名的英语出版社出版他们的研究专著,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有:赵希顺、陈波、叶峰、刘奋荣、熊卫、廖备水、王彦晶、熊明等人,此外还可以列出一大串这样的名字:鞠实儿、黄华新、周北海、刘虎、王玮、马明辉、文学锋、熊明辉、谢耘、潘天群、徐慈华、琚凤魁、张力锋等。这是中国逻辑学界水准提升的最有说服力的标志。[17]


18

结语:经验与教训

回首既往,感慨良多:与我们的共和国一道,中国逻辑学界走过弯路,经历曲折,但依然怀抱理想,肩负使命,顽强进取,从未放弃,终于踏平坎坷成大道,迎来了中国逻辑学发展和繁荣的景象。仔细反省,至少有以下四条经验教训可供吸取,以为未来发展之借鉴。


(1)让政治和学术各安其所,切实尊重并坚持学术自由。


从1949至1979的前三十年,中国逻辑学之所以发展得比较缓慢,主要是因为政治力的干预。在民国时期,由于金岳霖等人的努力,新生的数理逻辑已经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传播,也培养了一些人才,有些年轻人从欧美获得博士学位回国,他们本来有可能把中国逻辑学带入现代前沿。由于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新中国视苏联为“老大哥”,要求各个方面一边倒地向苏联学习和看齐,甚至连逻辑学这样没有什么意识形态色彩的学科也不例外。而苏联在很长时期内批判和抵制数理逻辑,于是我们也批判和抵制,数理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因此被迟滞。也是受苏联意识形态的影响,甚至传统形式逻辑也被等同于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试图去掉其立足之地。好在也是由于政治力的干预,在政治领袖毛泽东的主导下,20世纪50-60年代进行逻辑问题大讨论,使形式逻辑获得合法地位而幸存下来;也同样是由于毛泽东的提倡,才导致了逻辑学在中国的两次大普及。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实际上,处理学术与政治关系的基本原则应该是:让学术归学术,政治归政治,彼此不要随意跨界,由此导致两者和平共处。两者疆域的划分标准就是国家宪法:学者也是国家公民,也应该遵守国家宪法,违反宪法的言论应该受到指斥,违反宪法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但反过来说,只要不违反宪法及其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并且停留在言论的范畴内,那就是公民自由和学术自由的范围,任何势力都无权介入和干涉。即使一介贫民面对他简陋的寒舍,也敢于大胆地宣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历史经验一再表明:尊重、保护和坚持学术自由,是抵制谬误、发现真理、造成学术繁荣的根本性前提。


(2)学术不能在隔绝状态中发展,要充分拥抱国际学术界,同时坚持独立思考。


学术在本质上是一项公共的事业,可以用一个词来刻画其公共性:分享。首先,一个学者通过分享学术共同体中其他成员的作品,从中获得疑惑、启发、参照和挑战等,来激活自己的思想。通过站在巨人的肩上,他由此才可能获得宽广的视野和卓越的思想。其次,一个学者通过让别人分享他的研究成果,并从他人那里获得反馈、批评、挑战,来改进、深化和发展自己的观点或立场,或者让学术共同体中其他同仁来做这样的工作。一个学术共同体越小,被某种偏见所笼罩的可能性越大;反之,一个共同体越大,被某种偏见所控制的可能性越小。再次,一个学者只有通过独立思考来获得某种独特的见解,才有资格作为学术共同体的一个独立成员,去与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去切磋交流,对这个共同体做出自己的贡献。假如他放弃独立思考,人云亦云,什么独立的观点和见解都没有,所造成的结果是:别人是1至9,他只不过是0,本身没有什么价值,通过添加在别人后面,用来凸显别人的意义和价值。中国逻辑学界70年的历程再次印证了如上说法。当它与外部世界处于隔绝状态时,它本身的状态也相当不好;当它打开国门去拥抱世界时,它自身的潜力也被激活,得到了发展和繁荣。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要始终牢记这一点。


(3)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让不同的学术观点在相互碰撞中得到改善和发展。


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的一个巨大好处是:提供其他的可能性,展示另外的前景,来对已有的思想和学术起纠偏作用。相反,若只让一枝独秀、一花独放、一家独霸,所带来的常常是学术上的单调、板结、停滞,甚至是死寂。即使在改革开放后,出于对数理逻辑的仰慕,有些逻辑界同仁一度想让数理逻辑独霸中国逻辑的天下,甚至想把逻辑冻结于数理逻辑特别是一阶逻辑的水平上,但现实很快出来打脸:出于各种考虑特别是现实需要,西方逻辑界仅把已有的数理逻辑当作方法和工具,去发展出新的变异逻辑和扩展逻辑,去发展出各种逻辑哲学理论,甚至去发展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来弥补已有的数理逻辑的缺陷和短板。中国逻辑学界要始终牢记这一经验教训,始终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让不同的学术观点去充分碰撞,从而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


(4)逐渐培养学术自信心,从跟随式学习进展到原创性领先。


由于中国在近代的停滞和落后,在与外部世界特别是西方世界的接触中,我们主动或被动的处于学生的位置上:别人发展科学和技术,我们只学习别人的科学和技术;别人研究哲学,我们只研究别人的哲学;别人发现或发明逻辑,我们只学习和研究别人的逻辑。这个阶段曾经是必要的,但现在我们必须超越,也已经有能力超越。我们要进入下一个阶段:别人研究X,我们研究别人怎么研究X,我们还要与别人一道去研究X,在X的研究上做出中国人的贡献。任正非所领导的华为公司就是这么做的,它发展壮大了自己的实力,因而赢得了尊重和挑战。中国逻辑学界也要这么做,逐渐从跟随式学习进展到原创性领先。在逻辑创造领域也做出中国逻辑学家的重要贡献!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注释:

[1] 任晓明, 李章吕, 程献礼. 中国当代归纳逻辑研究概况[J]. 逻辑学研究, 2010, 03(4):98-114.

[2] Tianji Jiang (1985). Scientific Rationality, Formal or Informal? The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36(4): 409-423.

[3] Ju Shier (1993). The Unsolvability of Hume’s Problem and the Local Justification of Induction. Epistemologia 16(1): 77-96.

[4] 陈波:《休谟问题和金岳霖的回答-兼论归纳的实践必然性和归纳逻辑的重建》,《中国社会科学》2001(3): 35-46.

[5] 唐晓嘉:《现代逻辑在决策理论研究中的多元应用价值》,《湖北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

[6] 参见陈波:《逻辑哲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3页。

[7] 鞠实儿主编:《当代中国逻辑学研究1949-2009》,第153页。

[8] Fenrong Liu. 2011. Reasoning about Preference Dynamics. Springer. Synthese Library, Vol. 354.

[9] 参见Yanjing Wang. 2018. Beyond Knowing that: A New Generation of Epistemic Logics, in Jaakko Hintikka on Knowledge and Game Theoretical Semantics, 499-533. Springer.

[10] 陈波:《逻辑哲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7页。

[11] 任晓明, 桂起权:《非经典逻辑系统发生学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 2011年。

[12] 任晓明, 桂起权:《非经典逻辑系统发生学研究》,第222页。

[13] 百度百科:“非形式逻辑”:https://baike.baidu.com/item/非形式逻辑/4321215。读取日期:2019-6-8。

[14] 陈波:《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中国大学教学》2017年第3期,第22页。

[15] 雷磊:《法律逻辑研究什么?》,《清华法学》2017年第4期,第188页。

[16] 详见陈波:《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逻辑学》第三节,《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

[17] 详见陈波:《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逻辑学》第二节,《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



丹阳 编辑  /  泽坤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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