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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课堂 | 吴国武:朱子《诗集传》解经体例与宋代经学新典范的成熟(上)

通识联播 2022-06-09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吴国武老师开设的“国学经典讲论”课程是本学期的通识核心课程之一。今天博雅哥为大家带来的是吴国武老师的文章《朱子<诗集传>解经体例与宋代经学新典范的成熟(上)》。


吴老师在梳理解经书体例演变的基础上,提出朱熹融汇汉唐传注义疏和本朝解义论说之体,兼综训诂、义理之长,设计和构造了《诗集传》的解经体例,形成了经学的新的范例。


Vol.1059.1

走进课堂




朱子《诗集传》解经体例与宋代经学新典范的成熟(上)


吴国武 |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摘要


朱子《诗集传》是宋代诗经学代表作,其经解体式及相应的解经体例也成为宋代经学新典范的成熟标志。面对汉唐注疏之学,宋儒不仅致力于创新经说,对经解体式也进行了创造性探索,“集传集注体”便是这种探索的结晶。经过近四十年的探索,朱子融汇汉唐传注义疏和本朝解义论说之体,兼综训诂、义理之长,设计和构造了《诗集传》的解经体例。归纳起来,该书遵循传以经文为本、经传结构严整和解说自成一家的解经原则,重视以《诗》说《诗》、讽咏经文,形成了简约易读、细密谨严的解经体例。《诗集传》问世以后,很快成为朱子门人后学模仿传习的对象,在经学史上具有典范意义。


关键词:朱子,《诗集传》,解经体例 ,宋代 ,经学新典范


前言

朱子(名熹,公元1130年-1200年)《诗集传》一书,是宋代诗经学代表作,在中国乃至东亚经学史上影响深远。《诗集传》和朱子诗经学一直都是学人关注的重点,但在众多议题中,有关《诗集传》解经体例及其经学史意义尚未得到充分开掘。[1]


20世纪以来,撰写经学史著作常常以经学家、经学著述及其朝代作为发展线索的重要节点。比如,郑玄(公元127年-200年)的群经注,被视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之作;孔颖达(公元574年-648年)等人的《五经正义》,被视为汉唐经学的重要总结。这些说法虽然大致不差,但是还没有真正进入经学发展的内在脉络;这一类型的经学史撰写模式,在细致考察层面上仍然有较大的拓展空间。近些年,学界同仁借用美国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Samuel Kuhn,公元1922年-1996年)的“典范”(paradigm)概念来讨论经学史,将传统的研究思路引向新的研究模式。以笔者之见,诠释类型、注解体式、文本体系等都是“经学典范”构成的有机层面,用“经学典范”的变化转移可以更为切近地讨论历代经学发展的内在脉络,包括宋代经学史如何分期的问题。[2]应该说,经学注解体式及相应的解经体例,是经学典范构成的关键性要素,对当时经学的发展面貌乃至整个学术思想都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历代经学著述,各有其经解体式。以《诗经》注解为例,有故训传体的《毛诗故训传》,章句体的《薛汉章句》,笺体的《毛诗笺》,名物疏释体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义疏体的《毛诗义疏》,集注体的《集注毛诗》,音义体的《毛诗音义》,论说体的《毛诗指说》等不同体式的经解。[3]笔者以为,经学家选择或创造一种经解体式与其经说本身乃至整个时代的思想动向密切相关。中唐以来,经解体式由“注疏类体式”逐渐转变为“议论类体式”,对宋代经学新变乃至理学形成都有很大的影响,比如图解体、解义体、讲义体、考辨体、论说体等成为当时流行的经解体式。[4]经解体式的不同,便会产生不同的解经体例。


我们知道,朱子治学精熟、著述丰富,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贡献卓著。钱穆先生说:“朱子崛起南宋,不仅能集北宋以来理学之大成,并亦可谓其乃集孔子以下学术思想之大成。”[5]就治经来说,他遍解群经、潜研义理,既重视传注又创发新说,所作经解往往构思精致、推敲细密,这种构思和推敲既包括注释文字也包括体式体例。比如,他先作《易传》,后来弃而改作《周易本义》。[6]又比如,他先作《论语训蒙口义》《论孟精义》《语孟要义》《论孟或问》诸书,最后形成《论孟集注》;先作《大学集解》《中庸辑略》《学庸或问》,最后形成《学庸章句》。[7]这些著述的解经体例及其修改情况非常复杂,对理解朱子的学术旨趣和思想历程也相当重要,值得专题考察和讨论。


单就《诗集传》来说,朱子本人也有一个酝酿创作、反复修改、最终成书的过程。他于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先编《二南说》和绍兴三十年始作《诗集传》,历经宋高宗(公元1127-1162年在位)、孝宗(公元1163-1189年在位)、光宗(公元1190-1194年)、宁宗(公元1195-1224年)四朝近四十年的努力,至庆元四年(公元1198年)刊行《诗集传》新本。[8]在这期间,朱子不光致力于《诗》说注文本身的修改,也致力于改进汉唐和本朝的经解体式,进而完善《诗集传》的解经体例。朱子有一篇谈解经之法的文章,应该是其创新解经体例的精要之作。他说:

“凡解释文字,不可令注脚成文。成文则注与经各为一事,人唯看注而忘经。不然,即须各作一番理会,添却一项工夫。窃谓须只似汉儒毛孔之流,略释训诂名物及文义理致尤难明者,而其易处,更不须帖句相续,乃为得体。盖如此,则读者看注即知其非经外之文,却须将注再就经上体会,自然思虑归一,功力不分,而其玩索之味,亦益深长矣。”[9]


文中所举《毛诗故训传》、《尚书孔传》略释训诂名物和文义理致的解经体例,正是朱子吸收汉唐传注之学的新思考。在朱子看来,前代义疏体和本朝解义论说之作都有“令注脚成文”之弊,其结果造成“看注而忘经”,没有达到“将注再就经上体会”的解经旨趣上。可见,解经体例如何实质上关涉到经学的根本方向。《诗集传》一书虽然没有专立“条例”一节来谈解经体例,但朱子在书信语录中多有提及,门人后学在传习中也随文总结。[10]近代以来,前贤时彦对《诗集传》解经体例有过一些归纳总结,但是目前的研究大体还处于就体例论体例的阶段,仍有继续深入的必要。[11]


笔者以为,探究《诗集传》的解经体例不仅对于把握朱熹诗经学的性质取向相当关键,而且也有助于深度呈现宋代经学新典范走向成熟的历史过程。


图为朱熹《诗集传》书影


“集传体”的形成与宋代儒者在经解体式上的创新

自有经学以来,伴随着治经思想方法的改变,传统经学典范经历了早期传记之学、汉代章句训诂之学、魏晋玄学化解释、南北朝隋唐义疏学、宋明义理学、清代考据学等几个发展阶段。就宋代而言,义理学典范(含经解体式)的萌生、发展和成熟经历了较长的历史过程,朱子《诗集传》一书正是这方面的代表作。面对佛教道教的挑战和政教失序的困境,宋代儒者对儒家经书及历代注解重新思考和评判,尝试改进汉唐注疏、发    ·挥本朝新解,自觉开启了注疏类体式向议论类体式的经学转型。


1

从“传注体”的回归到“集传体”的开端

依笔者之见,早期的经解体式是以传、记二体为代表,其中“传体”对于后世影响最深。[12]对此,张舜徽(公元1911年-1992年)有很好的概括:

“注述之业肇自仲尼,下逮两汉,涂辙益广,举其大较,盖有十科:曰传,曰注,曰记,曰说,曰微,曰训,曰故,曰解,曰笺,曰章句。传者传也,传者所以传示来世也。自仲尼作《十翼》,而易道大明,汉人引其文,辄称《易大传》,传之肇端,斯为最朔。后来绍述,其体复殊。有论本事以明经意,《春秋左氏传》是也;有阐明经中大义者,《公羊》、《谷梁》是也;有循文解释者,《诗毛氏传》是也;有不必循文解释而别自为说者,伏生之《书传》是也。其或语无涉乎本书,事有资于旁证,则别录以成编,名之曰外传。注者注义于经下,若水之注物,亦名为着,取著明经义者也。”[13]

文中列传体为注释之首,盖得其实也。依照早期经学的实际,张舜徽视《易传》为传体之开端,并将稍后的传体分为五种不同类型。五经之中,《易》《书》《诗》《春秋》均有传,惟释《礼》多用“记体”。西汉而下,“传记”之体一变而为“章句”“训诂”诸体。在融贯“传记”和“章句”“训诂”之基础上新的“注体”应运而生,“传注”成了两汉经解的统名。[14]汉末至唐,传注类体式一变而为注疏类体式,经学及其思想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传、注二体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注疏类体式是指传注与义疏构成的经解体式,以义疏信守传注来疏解经文和注文。当然传与注也有分别,传体重在传述往圣前贤之说,而注体则已开著作之义,带有建立个人经学体系之倾向,郑玄的群经注(所谓“郑学”)即是一例。马宗霍(公元1897年-1976年)说:

“盖汉人治经,以本经为主,所为传注,皆以解经;至魏晋以来,则多以经注为主,其所申驳,皆以明注。即有自为家者,或集前人之注,少所折衷;或隐前人之注,迹同攘善。其不依旧注者,则又立意与前人为异者也。至南北朝,所执者更不能出汉魏晋诸家之外,但守一家之注而诠释之,或旁引诸说而证明之。名为经学,实即注学。于是传注之体日微,义疏之体日起矣。”[15]


马氏所说的“注学”,即谨守一家之注。以孔颖达等人的《五经正义》为例:《易》谨守《王弼注》之学,《书》谨守《伪孔传》之学,《诗》谨守《毛传》《郑笺》之学,《礼记》谨守《郑玄注》之学,《春秋》谨守《左传》《杜预注》之学。原本传体有传述往圣前贤之义,而注体则汇聚各家而有著作之旨,传、注二体各有所长、互相配合。可是,南北朝以来“义疏”体式拘守传注某师某家之学,经说逐渐走向繁琐空洞,思想也日趋枯竭。及至中唐,摆落义疏体而复归传注体的“集传”体经解产生。此体最先出现在《春秋》学领域,以啖助(公元727年-770年)的《春秋集传》(或名《春秋集传集注》)为代表。


《春秋集传》一书在唐宋之间的经学典范转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义疏体式的变革也是其中之一。啖助自称:“予辄考核三传,舍短取长,又集前贤注释,亦以愚意裨补阙漏,商榷得失,研经宣畅,期于浃洽。尼父之志,庶几可见,疑殆则阙,以俟君子。谓之《春秋集传集注》。”[16]此处的“传”,乃春秋《三传》,“注”则指三传以下各家注释。所谓“集”并非纯粹汇集,还需要舍短取长、参以己意,并指陈三传诸注得失。啖氏又说:

“予所注经传,若旧注理通,则依而书之;小有不安,则随文改易;若理不尽者,则演而通之;理不通者,则全削而别注;其未详者,则据旧说而已。但不博见诸家之注,不能不为恨尔。予但以通经为意,则前人之名与予何异乎?楚得未足异也。纵是予所创意,何知先贤不已有此说?故都不言所注之名,但以通经为意尔。”[17]


图为《春秋集传》书影


上文表明,啖氏解经以理通为原则、以通经为旨趣,融前贤之说与本人创意为一体。对此,吉原文昭总结说:“这一义例,在著述中,留下了保留原有风格的余地,但在同时,也提供了自由发挥各自思想的可能性。”[18]笔者以为,初创时期的集传体至少有几个特点:一则不专守一家;二则纂集旧注,不标前人之名;三则补订商榷,断以己意,以理通之;四则志在通经。除了《春秋集传》以外,啖氏还作有《春秋统例》三卷,“以辅《集传》通经意焉。”[19]啖氏门人后学赵匡、陆淳因《春秋集传》而作《纂例》诸书,以《春秋集传》为基础的新春秋学兴起,同时集传之体亦行于世。《春秋集传》与《春秋》三传及其注疏均不同,既是对旧传注解经之法的回归,又是对旧传注解经之例的改进。


啖助之书,宋儒往往许以为通经之书,对北宋以来的春秋学产生了深刻影响。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以春秋学名世的朱临为《春秋集传纂例》作序时说:“近岁取人以通经为尚,学者无大小以不通经为耻,则此书之传,为时羽翼,岂可忽哉!”[20]可见,宋儒探索新的经解体式,有取于集传体通经之例。


2

从“解义论说体”的尝试到“集传集注体”的成熟

自唐初官修《五经正义》立为学校科举考试标准,注疏之学成为当时的经学典范。五代至宋初,义疏体式仍有发展,官方校定旧疏、撰作新疏等工作持续开展。当然,随着新学术、新思想的萌端演进,宋代经学新典范的发展经历了尝试、初定、重塑和再定四个历史阶段。[21]与此相应,宋儒在经解体式上的探索也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表现为“解义论说”类体式的兴起,时间大概从宋初至宋仁宗(公元1022-1063年在位)庆历之际,胡瑗(公元993-1059年)《五经口义》为这种体式的代表。所谓解义论说类体式,包括解义、讲义、口义、节解、精义、本义、论说等不同名称。这类体式本来与义疏体式关系密切,只是义疏体“疏不破注”、格式严整,而这类体式则直解经文、不拘一格。宋初以来,解义论说类经解陆续产生。庆历之际,解义论说之体大为盛行,范仲淹(公元989-1052年)《易义》、孙复(公元992-1057年)《春秋尊王发微》、胡瑗《五经口义》、石介(1005-1045)《周易解义》均属此类。此风流弊,时人已谓“循守注疏者,谓之腐儒;穿凿臆说者,谓之精义。”[22]注疏之体走向衰微,精义之体后来居上。当然,也有个别学者尝试改进旧的“传体”,比如刘敞(公元1019-1068年)作有《七经小传》、《春秋传》。


第二阶段表现为“经义”体式初定为官学,时间大概从神宗(公元1067年-1085年在位)熙宁间至南宋初年,王安石(公元1021年-1086年)《三经新义》为这种体式的代表。庆历之际盛行的解义论说类体式,由王安石及其门人同调发展成经义体。史载:“熙宁四年(1071)二月,议更科举法,罢诗赋、明经诸科,经义、论策试进士。韩维请议大义十道,以文解释,不必全记注疏,此《新经》、《字说》所以立也。”[23]庆历之际的解义论说体仍与注疏关系密切,而此次贡举改革中的试大义却不需要全记注疏,摆落注疏的“经义”之体变为主流。哲宗元祐(公元1086年-1094年)更化时,这种改革方向引来旧党各派的不满,他们主张“所对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议论,或出己见,不专用王氏之学”,于是乎“传体”出现了新的发展契机。[24]从北宋后期以“传”为名的著述来看,传体的复归与反对王学紧密相连。伊洛之学一系程颐(公元1033年-1107年)有《易传》《春秋传》,吕大临(公元1046年-1092年)有《诗传》,胡安国(公元1074年-1138年)有《春秋传》;蜀学一系苏轼(公元1036年-1101年)有《易传》《书传》,苏辙(公元1039年-1112年)有《诗集传》《春秋集传》。值得注意的是,反对王学不遗余力的晁说之(公元1059年-1129年)也很喜欢用传注之体,作有《洪范小传》《中庸传》《周易太极传》等经解。


第三阶段表现为“集解体”和“集传集注体”受到重视,时间大概从南宋初年至宁宗庆元间,前者以吕祖谦(公元1137年-1181年)《吕氏家塾读诗记》为代表,后者以朱子《诗集传》、《论孟集注》为代表。两宋之际,推崇“经义体”抑或改进“传注体”,也是新旧两派的学术争议之一。随着王学的失势和元祐学术的回归,传注之体在不断改进中过渡到“集解”体,最后形成“集传集注体”。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苏籀(公元1091年-?)上奏说:

“臣愿陛下特诏名儒学官,既蓄聚唐之义疏,复录近世儒臣以学显者所著讲解,申敕州县,委自守贰,网罗募辑,刊刻抄録,储之太学。臣尝思念本朝祖宗以来,名世豪杰之士,体道弥切,经艺疏解愈明。知先儒有未悟者,条目甚夥。本朝之学光矣,非累圣神化不能然也。意者商较评品,假以岁年,加秩给费,纂而成编。古人有‘集传’、‘集解’之号,补唐之《正义》阙遗。凡说皆通则并存之,疑者阙之,不妄凿焉。庶几孔氏之旧,祖宗右文,实赖陛下为之统纪,甚盛举也。”[25]


在王学流行下士子诸生不用注疏,正是苏氏作此奏疏的背景。有鉴于此,苏氏提出的方案是将汉唐注疏与本朝讲解结合,编纂“集传”“集解”之书,以并存诸说的“集解”体、“集传”体来推动本朝经学新典范的发展。这次奏疏受到高宗的重视,对南宋经解的发展方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6]高、孝两朝先出现了多部“集解体”经解,比如吕本中(公元1084年-1145年)《春秋集解》、林之奇(公元1112年-1176年)《尚书全解》、李樗(公元?-1155年)《诗解》、黄櫄《诗解》。李、黄两种《诗解》后来被合为一书,名为《毛诗集解》,有学者指出:“就体制而言,是书诚南宋集解风气下之产物,就内容而言,乃北宋诗学研究成果的总结。”[27]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后来居上,成为了“集解体”的代表作,南宋后期段昌武《毛诗集解》、严粲《诗缉》等经解均受其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重要的“集解体”与东莱吕氏的“中原文献之学”密切相关。而朱子《诗集传》正是由“集解体”向“集传体”转变的产物。到第四阶段,“集传集注体”的典范效应凸现,时间大概从宁宗嘉泰间至宋末。虽然“集解体”和“中原文献之学”仍有不小的影响,但疏解朱子“集传集注体”经解以及朱子学逐渐成为时代潮流。


3

朱子《诗集传》之前的几种集传体经解

中唐至宋初,啖氏《春秋集传》为代表的新学问、新体式虽然已起兴起,但旧注疏仍旧保持着其官学地位。迟至北宋中后期,集传体经解才在改造旧传注的尝试中再度出现。比如,成书于北宋中期的王沿(公元?- 1044年)《春秋集传》。《崇文总目》著录该书时说:“(王)沿患学者自私其家学,而是非多异,失圣人之意,乃集《三传》之说,删为一书。又见《秘书目》,有先儒《春秋》之学颇多,因启求之,得董仲舒等十余家。沿自以先儒犹为未尽者,复以己意笺之。”[28]此书对啖氏《集传》的体式多有承袭,惜已不存。这一时期的集传体经解,以成书于北宋晚期的苏辙《诗集传》影响最大。


图为苏辙《诗集传》书影


据前贤的研究,苏氏《诗集传》成于其晚年,与元祐学术遭到限制息息相关。[29]此书不仅在《诗》说上有新看法,在解经体例上也有不少创新。向熹(公元1928-)指出:“苏辙《诗集传》注释比较简略,不作繁琐考证,大部分采用旧注,或照录,或文字略有改动,而意思并无不同。于诸家之说,择善而从,无门户之见。……苏氏《集传》注释不取旧说,自作新解者十之二三,表现了作者独立思考的精神。”[30]可以看出,苏氏《集传》的体式对啖氏《春秋集传》有所推进,朝着注释比较简略的方向发展。此时宋人新解为数不多,苏氏书所谓“集传”主要是集《毛传》《郑笺》等说为主,先训诂后义理,再断以己意,体式上已经具备了宋学特点。


笔者以为,苏氏《诗集传》的解经体例有如下特点:第一,在《周南·关睢》《国风》《鹿鸣之什》《清庙之什》诸目之下各有专论,相当于一类诗或一篇诗的解题,分别简论“风”“大小雅”“颂”的名义。[31]这种篇首解题之例,超越了郑玄《诗谱》的功能,对朱子《诗集传》有较大的影响。第二,每篇诗先引《小序》首句,偶有附释《小序》首句的文字。比如,“关雎后妃之德也”句下注文有三百多字,而“鹿鸣宴群臣嘉宾也”“清庙祀文王也”两句下无注文。[32]《小序》只引首句之例,影响了南宋以来解《诗》之作。第三,分章列经文,每章下解说经文,也有数章合释或一章不释的情况。比如,《小雅·鹿鸣》全部三章均有注文,而《召南·鹊巢》只注前两章、不释第三章。[33]这种分章注释之例,为朱子《诗集传》所沿用。第四,经文解说间引注疏,时陈己见,一般先训释字句再讲章旨诗意,也有只训释字句或只讲章旨诗意的情况。比如,《关雎》首章传文:“关关,和声也。雎鸠,王雎,鸟之挚者也,物之挚者不淫。水中可居者曰洲,在河之洲,言未用也。逑,匹也,言女子在家有和德而无淫僻之行,可以配君子也。”[34]这种说解之例,也部分地为朱子《诗集传》所吸收。第五,每篇末尾列出“某篇章数句数“。比如,“关雎三章一章章四句二章章八句”。[35]这种章句计数之例,上承注疏之旧,下启南宋解《诗》之书。


南宋初年,还出现了朱震(公元1072年-1138年)《汉上易集传》等多部经解。这部《汉上易集传》,包括《集传》十一卷以及《卦图》一卷、《丛说》三卷三个部分,图、说两部分乃补充说明传文之不足。《郡斋读书志》著录云:“其学以程颐为宗,和会邵雍、张载之论,合郑玄、王弼之学为一云,其书多采先儒之学以成,故曰集传。”[36]此段描述勾勒了南宋初年“集传体”的基本面貌,即以一家为主,合会汉宋诸家之说,形成新的经解。该书尝奏御宋高宗,为当时朝廷所首肯,无疑对朱子《诗集传》也有直接的示范作用。


朱子对《诗集传》解经体例的探索过程

前文已揭,宋代经解体式新变的关键是解义论说类体式的大兴。随之而来是“经义”与“传注”两类体式的互动互融,其重要动力离不开科举学校的考试标准问题。孝宗绍熙三年(公元1192年),朱子主张乘时改制,特别强调:“使治经者必守家法,命题者必依章句,答义者必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己意。”[37]这种目标,对他设计《诗集传》的解经体例有相当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

“今欲正之,莫若讨论诸经之说,各立家法,而皆以注疏为主。……令应举人各占两家以上,于家状内及经义卷子第一行内一般声说,将来答义则以本说为主而旁通他说,以辨其是非,则治经者不敢妄牵己意而必有据依矣。其命题所以必依章句者,今日治经者既无家法,其穿凿之弊已不可胜言矣,而主司命题又多为新奇以求出于举子之所不意,于所当断而反连之,于所当连而反断之,大抵务欲无理可解、无说可通,以观其仓卒之间趋附离合之巧。”[38]


上文表明,如何“各立家法”、“以注疏为主”,从而达到“通贯经文”“条举众说”“断以己意”的解经旨趣,成为朱子探索《诗集传》解经体例的根本宗旨。有关《诗集传》的成书,学界主要有两种意见。主流意见主张,分为初说(旧说)和后说(新说)两个阶段,初说之定稿谓之「旧本」(包括《吕氏家塾读诗记》所引“朱氏曰”在内),而后说之刊定谓之“新本”或“今传本”。另一种意见主张,分为早期、中期、晚期三个阶段,早期稿本和晚期稿本对应主流意见中的“旧本”、“新本”,而中期稿本不同于“旧本”、“新本”,该稿本包括严粲《诗缉》、段昌武《毛诗集解》所引「朱氏曰」,可称之为“第二个旧本”。笔者比较认同后一种意见。[39]与此相应,《诗集传》的解经体例也经历了一个形成变化的过程。


1

旧本体例的前后变化

高宗绍兴三十年(1160),朱子致信友人时表示:“近集诸公《孟子》说为一书,已就稿。又为《诗集传》,方了《国风》《小雅》。二书皆颇可观,或有益于初学,恨不令吾弟见之。”[40]这封信所谓《诗集传》,正是该书的旧本初稿。此初稿,疑与前一年所编《二南说》体例近似,解义论说色彩较浓。文中提及《孟子集解》(即后来的《孟子精义》)一书,可见《诗集传》旧本初稿应该与《孟子集解》的“集解体”完全一致,即经文之下具引各家《诗》说。《孟子精义》与《论语精义》合刊,定稿于孝宗乾道八年(1172),其体例如下:全书前有《目录》、《序》、《论孟精义纲领》,《孟子精义》卷前又有《孟子精义纲领》,篇名之下为章名,每章下注文先引二程、张载,然后是其他北宋及南宋初年诸儒。该书虽集诸家说,但仍属于“解义体”,以推衍各章义理为主,与“集传”兼训诂义理之体不同。而《诗集传》这个旧本初稿,书前亦应有《纲领》,每篇首列小序,再列经文,以篇章句为单位具引各家《诗》说。


乾道六年(1170),朱熹在另一封信中强调:“所论《绿衣篇》意极温厚,得学《诗》之本矣。但添入外来意思太多,致本文本意反不条畅,此《集传》所以于诸先生之言有不敢尽载者也。”[41]十年间,为了使《诗集传》回归经文本意、文义畅达,朱子对诸家《诗》说裁取颇多,这个修订稿与之前的初稿体例已有不同。乾道八年或之后,张栻(公元1133年-1180年)在写给吕祖谦的一封信中谈到:“元晦(即朱熹)向来《诗集解》必已曾见,某意谓不当删去前辈之说。今重编过,如二程先生及横渠、吕、杨之说,皆载之,其它则采其可者录之。如此备矣。而其间或尚有余意,则以己见附之。”[42]张氏所评论者,即为吕祖谦所见《诗集传》旧本初稿的改定本,此时朱熹已删减了程、张诸儒之说。在此期间,张栻、朱熹和吕祖谦解《诗》各有注释,相互讨论。我们知道,干道九年以后,朱熹曾据《中庸集解》删改为《中庸辑略》,也对程、张以来诸儒说解有删减。这说明,朱子撰作经解时,对解经体例也有系统设计和调整。[43]淳熙四年(1177),朱子《诗集传序》云:“余时方辑《诗传》,因悉次是语,以冠其篇云。”[44]同一年,朱子序定《论孟集注或问》《中庸章句或问》诸书,又序定《易传》。[45]尽管经过几次修订,朱子在序定该书时仍然将《诗集传》定位在“辑纂”之体。


依笔者之见,旧本的定稿体例与《吕氏家塾读诗记》不同,而与新本比较接近,只是保留了《诗序》。比如,旧本释《大序》云:「比者,以物为比,而不正言其事,《甫田》《衡门》之类是也。……比方有两例,有继所比而言其事者,有全不言其事者。」[46]新本《诗传纲领》云:“比者,以彼状此,如《螽斯》《绿衣》之类是也……」[47]《螽斯》第一章,新本传文谓:“比者,以彼比此物也。”[48]两相对照,旧本大序当为《诗传纲领》部分内容,吕祖谦所见旧本亦有《纲领》。再比如,旧本释《谷风》小序云:“皆述逐妇之辞也。宣姜有宠而夷姜缢,是以其民化之,而《谷风》之诗作。所谓‘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者如此。”[49]新本大小序与经文不相连,而是另作《诗序辨说》附于书后。再比如,《卫风·氓》第五章,旧本传云:“靡,不。夙,早。兴,起也。咥,笑貌。……言我三岁为妇,尽心竭力,不以室家之务为劳。早起夜卧,无有朝旦之暇。与尔始相谋约之言既遂,而尔遽以暴戾加我。……盖淫奔从人,不为兄弟所齿。故其见弃而归,亦不为兄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所归咎哉?但自痛悼而已。”[50]新本与此文字大体内容相同。可见,吕祖谦所见“旧本”并不像《吕氏家塾读诗记》一样标注“毛曰”、“郑曰”以集中引用汉宋诗说,而是依据经文次序直接概括,这与苏辙《诗集传》、朱氏《诗集传》新本并无二致。


2

新本结构的形成

旧本于淳熙四年序定以后,朱子参照《吕氏家塾读诗记》而改动旧说和旧本。淳熙十三年(1186),朱子在一封信中说:“近亦整顿诸家说,欲放伯恭《诗说》作一书,但鄙性褊狭,不能兼容曲徇,恐又不免少纷纭耳。《诗》亦再看,旧说多所未安,见加删改,别作一小书,庶几简约易读,若详考即自有伯恭之书矣。”[51]吕祖谦于淳熙八年去世,此所谓“旧说”疑为“第二个旧本”,而非吕氏所见“旧本”;所谓“别作一小书”者,才是新本《诗集传》,其简约易读之体与《吕氏家塾读诗记》详载诸家之体可为互补。仍然是在淳熙十三年,朱子序定《诗序辨说》,依早期古书之例将《诗序》置于经后,以辨说其得失。可见,“第二个旧本”与之前的旧本体例大致相同,区别似在具体经说的改变上。笔者推测,与《吕氏家塾读诗记》详略互补、各有所用,且能超越以吕祖谦为代表的说《诗》主流,是朱熹删改“第二个旧本”为新本的重要动机。


简约易读的新本成书后,其文本构成包括《诗集传》本身和附于书后的《诗序辨说》两个部分。比如,《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为“《诗集传》二十卷、〈诗序辨说〉一卷”;《山堂考索续集》引《诗序辨说》文字,小注径谓出自“《文公诗传》”。[52]而《诗集传》本身,又包括卷前《诗传纲领》、《诗集传序》及经传正文。卷前的《诗传纲领》为朱子所作,从两个旧本到新本均置书前。[53]今传世的《诗集传》,以二十卷本和八卷本两个系统最为通行,而宋刻二十卷本接近于早期刻本的原貌,其文本结构如下:前八卷为《国风一》,十五国风分卷,与《毛诗正义》完全一致;卷九至十五为《小雅二》,八什的什名、分卷与《毛诗正义》不太相同。卷十六至十八为《大雅三》、卷十九至二十为《颂四》,篇什名、分卷与《毛诗正义》大体一致。可惜今传世诸本书后均不见《诗序辨说》,卷前亦佚去《诗传纲领》。笔者以为,新本结构的复原,是讨论《诗集传》解经体例的基础。


注释:

[1] 有关《诗集传》研究论著的统计较多,兹据李冬梅编《20世纪以来宋代诗经学研究文献论著目录(1900-2005)》一文收录朱熹诗经学论著共202篇(部)(见氏著《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页311-326)。10年来,又有不少论著问世,文繁不录。

[2] 吴国武,《概说宋代经学的发展脉络、基本面貌和学术特色》,《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13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页31-40;《两宋经学学术编年》(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页1-15。

[3] 可参考夏传才、董治安主编《诗经要籍提要》(北京:学苑出版社,2003)的有关部分。

[4] 参见拙作《经术与性理:北宋儒学转型考论》(北京:学苑出版社,2009),页118-128。

[5] 钱穆,《朱子新学案》第1册(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页2。

[6] 《易传》与《周易本义》是否为一书,学界有争议,参见廖名春《前言》,《周易本义》(宋朱熹撰,廖名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页1-14。

[7] 参见顾歆艺《〈四书章句集注〉成书考略》,《北京大学百年国学文粹·语言文献卷》,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页712-721。

[8] 有关《诗集传》的成书,学界同仁有很多的研究,可参考吴洋《朱熹诗经学思想探源及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页7-37。

[9] 宋•朱熹,《记解经》,《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第24册,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卷74,页3581。

[10] 武案:比如,朱子致信吴必大谈《诗集传》补脱事时说:“首章兼举始终而言,后章乃细述其次第,《诗》中亦有此例。”(见宋•朱熹《答吴伯丰》,《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第22册,卷52,页2424)再比如,门人辅广总结道:“先生凡解古地名所在,必以今之州县言之,使人易晓,最为可法。”(见宋•辅广《诗童子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卷1,页308。)

[11] 武案:专门讨论《诗集传》解经体例的论著,比如,陈美利《朱子诗集传释例》(国立政治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72),黄忠慎《诗集传释诗之例》(见《南宋三家诗经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页170-176),陈松长《诗集传训诂体例类述》(见《娄底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程章灿《诗集传纂例举证》(见《古典文献研究1989-1990》,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页492-514),张祝平《〈诗集传〉体例特征》(《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3年第1期)等。这些论著,或者着眼于古籍整理作品体式的一般规律而非解经体例的历时性变化,或者侧重于注解内容的分类解释而非经注的结构系统,很少将《诗集传》体例放在经学典范生成的视域下来归纳总结。

[12] 参见拙作《经术与性理――北宋儒学转型考论》,页113-115。

[13] 张舜徽,《注书流别论二篇》,《广校雠略》(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卷3,页45-46。

[14] 参见拙作《经术与性理――北宋儒学转型考论》,页113-115。

[15] 马宗霍,《中国经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页85。

[16] 唐•陆淳,《啖氏集传注义第三》,《春秋集传纂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6册),卷1,页382。

[17] 唐•陆淳,《啖氏集注义例第四》,《春秋集传纂例》,卷1,页382。

[18] 日•吉原文昭撰、孙彬译,《关于唐代〈春秋〉三子的异同》,《啖助新春秋学派研究论集》(林庆彰、蒋秋华主编,初版,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2),页348。

[19] 唐•陆淳,《啖氏集传注义第三》,《春秋集传纂例》,卷1,页382。

[20] 宋•朱临,《春秋集传纂例序》,《春秋集传纂例》,卷首,页377。

[21] 参见拙文《概说宋代经学的发展脉络、基本面貌和学术特色》,《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十三辑,页31-40。

[22] 宋•司马光,《论风俗札子》,《温国文正公文集》(《四部丛刊初编·集部》,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景宋绍兴本),卷45,10a。武案:据原标注,此文作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有学者误将此札视为司马光对荆公新学的抨击,实则是批评庆历、嘉祐以来的经学流弊。

[23] 宋•吕中,《大事记讲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86册),卷16,页353。

[24] 宋•苏辙,《言科场事状》,《栾城集》(《苏辙集》第2册,陈宏天、高秀芳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9),卷38,页665。

[25] 宋•苏籀,《初论经解札子》,《全宋文》第183册(曾枣庄、刘琳主编,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卷4020,页234。武案:籀为苏辙之孙,其论可代表元佑学术群体的共识。

[26]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绍兴十四年四月丙戌”条:“上谕秦桧曰:‘此论甚当。若取其说之善者,颁诸学官,使学者有所宗一,则师王安石、程颐之说者,不至纷纭矣。’”(北京:中华书局,1988,页2433。)

[27] 陈文采《两宋诗经著述考》,收入《古典文献研究辑刊》初编第19册(潘美月、杜洁祥主编,台北,花木兰出版社,2005年),页14。

[28] 宋•王尧臣等撰、清•钱东垣等辑释,《崇文总目》(《中国历代书目丛刊》第一辑上,北京:现代出版社,1987),卷1,页27。

[29] 宋•孙汝听编,《苏颍滨年表》,《宋人年谱丛刊》第5册(吴洪泽主编,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页2971。

[30] 向熹,〈苏辙和他的《诗集传》〉,《乐山师范学院》2003年第5期。

[31] 参见宋•苏辙撰《诗集传》(《中华再造善本·南宋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影印宋淳熙七年苏诩筠州公使库刻本,卷1,1a-2a,2a-5a;卷9,1a-1b;卷18,1a-1b。

[32] 宋•苏辙撰,《诗集传》,卷1,5a-6a;卷9,1b;卷18,1b。

[33] 宋•苏辙撰,《诗集传》,卷1,1b-2a,14b-15a。

[34] 宋•苏辙撰,《诗集传》,卷1,6a。

[35] 宋•苏辙撰,《诗集传》,卷1,7a。

[36] 宋•晁公武撰、姚应绩编、清•王先谦校,《衢本郡斋读书志》(《中国历代书目丛刊》第1辑下,北京:现代出版社,1987),卷1上,页559。

[37] 宋•朱熹,《学校贡举私议》,《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第23册),卷69,页3356-3357。

[38] 同上注,页3360-3361。

[39] 武案:两阶段说,可参考潘重规《朱子说诗前后期之转变》,《孔孟月刊》,第22卷第12期(1982),页17-19;束景南《朱熹作〈诗集解〉与〈诗集传〉考》,《朱熹佚文辑考》(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页660-674。三阶段说,可参考德国学者闵安道(Achim Mittag)Note on the Genesis and Early Reception of Chu Hsi』s Shih chi-chuan Some Facets for Re-evalition of Sung Classical Learning,《中国近世社会文化史论文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品编辑委员会主编)台北:1992),页721-780;日本学者种村和史《严粲诗缉所引朱熹诗说考》、《段昌武毛诗集解所引朱熹诗说考》(分别刊于《庆应义塾大学日吉纪要·中国研究》第7号、第5期,2014年、2015年)。

[40] 宋•朱熹,《程钦国》,《晦庵先生朱文公别集》(《朱子全书》第25册),卷3,页4879。武案:本文所涉朱子书信系年,参见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增订本)》(北京:三联书店,2007)一书的有关部分,恕不详列。

[41] 宋•朱熹,《答刘子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第21册),卷35,页1515。

[42] 宋•张栻,《寄吕伯恭书三》,《新刊南轩先生文集》(《张栻集》第4册,杨世文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5),卷25,页1137。

[43] 武案:比如,日本学者诸桥辙次(公元1883年-1982年)曾经举例指出:“简洁的注解是朱子解释经书的着眼点。”(见氏撰《唐宋的经学史》,收入《经学史》,安井小太郎等著,连清吉、林庆彰合译,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1996,页160。)

[44] 宋•朱熹,《诗集传序》,《诗集传》(《朱子全书》第1册),页352。

[45] 束景南,《朱子年谱长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585-588、594-597。

[46] 宋•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吕祖谦全集》第4册,黄灵庚、吴战垒主编,梁运华点校,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年),卷1,页 16。

[47] 宋•朱熹,《诗传纲领》,《诗集传》,页344。

[48] 宋•朱熹,《诗集传》,卷1,页344。

[49] 宋•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4,页83。

[50] 宋•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6,页131。

[51] 宋•朱熹,《答潘文叔》,《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第22册),卷50,页2290。

[52] 分别见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徐小蛮、顾美华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卷2,页39;宋•章如愚,《山堂考索续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38册),卷6,页86。

[53] 新本有《诗传纲领》的论证,参见朱杰人《诗传纲领研究》,《迈向21世纪的朱子学》(朱杰人主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267-286。武案:两个旧本有《纲领》,笔者亦在前文有提及。


郑林 编辑  /  鑫淼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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