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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彩纷呈】我国高端装备“走出去”还要过几道坎?

2015-05-14 赛迪智库

本文作者:赛迪智库装备工业研究所 张艳 金伟

“走出去”战略最早于2000年提出,自李克强总理上任以来,政府更是积极加以推动,经过不断努力,“走出去”已初现成效。不仅实现了轨道交通、核电、通信等领域的高端装备产品的出口,而且逐步向技术、资本、能力相结合的综合输出发展,丰富了“走出去”的形式,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一、我国高端装备“走出去”步伐提速

(一)高端装备肩扛我国出口结构升级重任

轨道交通装备引领我国高端装备“走出去”。我国轨道交通装备的核心技术已取得重大突破,高铁列车的牵引电传动和网络控制系统已实现完全自主化,大功率IGBT芯片、嵌入式专用芯片、轨道交通通信信息系统技术、单元制动技术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已获巨大进展。2013年,中国南车集团的海外订单额达241亿元,占其总额的26%,产品出口至83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北车集团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位居全球轨道交通新造机车车辆的销售冠军,产品已实现全球覆盖,并于今年成为我国首家成功登陆美国的轨道交通装备企业。

装备自主化加速核电“走出去”。我国核电装备的国产化率不断提高,已实现反应堆压力容器、主泵、蒸汽发生器、控制系统等关键设备的自主化制造;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P1000 核电技术,主要设备国产化率已超80%;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的核心设备——主氦风机在技术上也已取得重大突破。2013年中核集团承建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2、3号机组,这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首次“走出去”。此后,我国又先后与罗马尼亚、阿根廷、南非等国家达成协议,共同开发核电站,核电“走出去”步伐大幅加快。

通信设备领跑全球。我国通信设备历经数十年发展,已实现技术自主、标准输出。目前产品涵盖了芯片与终端、仪器仪表、应用软件、系统设备、网络建设与运营等产业链各个环节。继我国提出的TD-SCDMA成为3G国际标准后,我国提出的TD-LTE又成为4G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无论是TD基站、测试仪表,还是TD-SCDMA网络建设,我国的市场份额均接近90%,就连处于产业链高端、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都很高的终端芯片,我国的市场份额也已超过50%。其中,华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正在服务于全球40余家顶级运营商和全球三分之一人口,全球分支机构达100多家,是全球第二大综合通信设备供应商。中兴通讯的业务已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500多家运营商提供产品和服务。

(二)资本输出深化制造业转型升级

通过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占领全球优势资源。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企业通过海外建厂、设立研发机构、建立境外工业园或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加速海外布局。如三一全资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中航工业成功收购美国西锐和大陆、德国蒂勒特及奥地利FACC,吉利收购沃尔沃并在欧洲设立研发中心,中交建设集团收购美国F&G海上钻井平台设计公司进行自主研发设计等。以多种方式的对外投资来获取核心技术、研发人才、知识产权等优势资源,“境外研发、中国制造、全球销售”的国际化运营模式有效的推动了我国高端装备“走出去”。

海外上市,低成本获取海外发展资金。随着“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与资本市场的开放,我国越来越多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境外上市的方式,进行海外融资,尤其是国内产能过剩行业的优质企业,开始关注海外市场蕴藏的巨大商机。海外上市既降低了我国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的成本,又扩大了企业的海外影响力。如我国联拓集团、康迪技术、太宇机电、武汉通用、扬子江船业等十多家装备制造企业已在美国和新加坡等地上市融资,以此获取海外发展资金。

二、我国高端装备“走出去”面临的问题

(一)尚未形成品牌合力

我国高端装备在“走出去”过程中,同行企业间各自为政,品牌合力难以形成。由于国内银行出口信贷利率高、境外分支机构少等因素,导致我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无法独立承担大型项目的政策、资源、技术和财务等风险。“走出去”企业的主营产品往往重合度较高,重复研发等资源浪费较为严重,减缓了高端装备的技术突破速度。同质产品还会导致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在国际招标中互相压价,致使中标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时有发生,既损害了企业自身利益,更不利于我国高端装备国际品牌的树立。

(二)贸易摩擦时有发生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走出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所共同推行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为此许多国家都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以保护自身利益。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贸易保护主义泛滥,大规模的贸易摩擦屡见不鲜,这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所不可避免的。我国已成为新兴贸易大国,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专利战已成为各大制造商打击竞争对手的致命武器。一些企业以掌握核心专利为由,对华为、中兴等进行限制与打压,截止2013年3月,华为与中兴在欧洲共有12起专利诉讼,败诉一方除了巨额赔偿外,还可能会失去大量市场份额。

(三)核心技术存在差距

虽然我国许多高技术含量装备都具备了“走出去”的实力,但在核心技术领域我国与国际一流水平尚存差距,部分核心产品仍需依赖进口。如,高铁的制动装置、变流器、受电弓、控制系统,核电机组的大口径调节阀、安全仪表等关键零部件;高端数控机床、光伏电池高纯多晶硅生产氢化炉、大尺寸铸锭炉等成套装备;特种钢材、高纯多晶硅、高分子树脂等高端技术装备所需要的原材料等,我国尚无法达到要求。而正是这些核心产品占据了我国装备制造成本的绝大部分,降低了企业的竞争优势,使我国装备“走出去”始终处于受制于人局面。

(四)国际标准成为拦路虎

标准是国际技术合作与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技术保障,近年来我国装备“走出去”却屡屡受到各种国际标准的阻挠。以轨道交通与核电装备为例,我国无论是技术还是实际应用经验,都已走在世界前列,但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工作却较为滞后,大部分装备制造和工程技术标准甚至无完整外文版本。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标”不足,国家之间缺少行业标准互认,导致在“走出去”的实践中,遭遇各种欧洲标准、美国标准、日本标准等国际主流标准的限制,而中国标准却不能得到世界认可,若重新进行国际标准认证,会严重增加“走出去”成本,国际标准已成为了我国装备“走出去”的拦路虎。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产业联盟,形成竞争合力

在 “走出去”大趋势下,我国高端装备企业要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必须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一是整体布局,完善装备走出去部门协调规划和政策引导,鼓励优势行业和新兴产业加快走出去。二是尽快成立“走出去”产业联盟,联盟后企业可把更多精力用于技术创新,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集中优势资源、协调合作攻关高精尖项目,提高行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产业+金融”合作创新,鼓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成立金融服务公司,培育发展“产业+金融控股”集团。

(二)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创造优质投资环境

一是根据目前国际形势,制定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定企业应对经济纠纷、贸易摩擦等问题法律法规的步伐,保证我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有法可依。二是政府要协助企业对投资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风险评估机制,供企业参考,同时推动海外投资担保业务的发展,鼓励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拓展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三是积极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磋商与多边谈判,建立合作机制的同时制定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四是简化海外投资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为企业消除各种贸易和投资壁垒,创建良好的国际投资环境。

(三)鼓励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制定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通过自主创新生产出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参与国际竞争。二是鼓励企业建立产业创新联盟,集中力量攻克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国内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三是支持有实力企业直接参与国外企业的并购,以此来获得相关核心技术。四是在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后,还要重视再创新活动,以实践带动先进技术的再创新。五是重视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协助企业进行国际专利的申请。

(四)加快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中国标准

一是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使标准切实成为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加大国家公共财政对标准化研究的投入。二是改变企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被动地位,制定企业标准投资利益回报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使标准及时、准确的反映市场需求变化。三是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化程度,标准制定要与国际接轨,充分融合国外先进标准。四是大力向国际输出中国标准,加大推广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以总承包的形式“走出去”,从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装备到运营管理全方位“走出去”,以此来推动中国标准的“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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