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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下周一开始,这笔费用可直接在西南医大中医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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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好消息!

下周一开始


2020年9月7日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直接办理用血报销


办理出院手续时

在输血退费窗口直接办理!


(城北门诊三楼入出院办理处1号窗口)



方便、快捷!



用血报销时间


出院一年之内


以住院费用结算票据上的出院时间为准

逾期未办理者
其视为放弃报销



输血费用

报销对象及所需准备的证件



一、年龄在18岁以下55岁以上的病人

 

1、出院结算票据(第二联:病人留存联)原件、复印件。


2、《病人用血清单》及《出院证》原件、复印件。


3、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无偿献血者本人

 

1、出院结算票据(第二联:病人留存联)原件、复印件。


2、《病人用血清单》及《出院证》原件、复印件。


3、献血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献血证》原件、复印件。


三、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1、出院结算票据(第二联:病人留存联)原件、复印件。


2、《病人用血清单》及《出院证》原件、复印件。


3、用血者及献血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如无法提供,需由献血者本人填写《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四、用血前体检不合格或患有癌症和血液性疾病的病人

 

1、出院结账票据(第二联:病人留存联)原件、复印件。


2、《病人用血清单》及《出院证》原件、复印件。


3、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泸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献血体检不合格证明》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一、二、三、四项如为他人代办则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办理



一、2002年3月31日前在泸州市中心血站献血的献血证编码前有“y”字样的用血退费办理在市献血办进行。

 

二、病人泸州用血省外献血,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泸州退还医院加收血费部分(即双倍血费)。

 

三、省内献血及用血的异地代报在泸州市献血办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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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审稿/汪建英
编辑/王    凡
校对/代旭锋
投稿邮箱:XNYDZYY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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