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省直有关部门:
为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秸秆、根茬和残余物禁烧管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全”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抓秸秆禁烧的意志坚定、态度坚决、标准严格,近日,受周边省(区)秸秆烧除计划的影响,我省部分市(地)阶段性出现重污染天气,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各地(部门)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全省秋季农业生产暨2020-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会议要求,加快推进秸秆离田还田作业和综合利用, 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焚烧秸秆、根茬和残余物行为,全面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
二、正确研判当前形势,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市(地)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测、成因分析,及时启动预警,落实好应急响应措施。“十三五”生态环境指标要求我省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需比2015年上升2个百分点,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均值需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15%。目前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为保证指标全面完成,各市(地)务必提前防范,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三、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各地(部门)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紧盯关键时段、关键区域、关键人群,切实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位于省界的县(市、区),要抢前抓早、迅速行动,加快清理交界地块的秸秆、根茬和残余物,避免临界省份点烧作业引燃我省秸秆、根茬和残余物。
四、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各市(地)要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工作要求,重点对涉气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联防联控、统一尺度”的原则,统筹安排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开展强化监督。哈尔滨、大庆、绥化等重点区域要继续开展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做好传输通道县(市、区)污染控制。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地(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坚决避免跟风效仿行为。要密切注意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同时,坚决不影响农户备春耕生产。各地(部门)要严格按照《2020-2021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报送自查信息。对自查中发现的焚烧秸秆、根茬和残余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并及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因防火要求,需要点烧防火隔离带等用火情况的,要提前将相关计划报送应急管理部门,录入“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业务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后,及时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黑龙江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
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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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制:吴殿峰丨责编: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