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轻松办】涉税服务机构操作说明(四)——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一
业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约定的涉税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
二
报送材料
三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进入下图,
2. 操作人员填写相应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注
带“*”的为必填项;委托方可以录入外省份纳税人(选择外省市省份,输入委托人社会信用代码后可自动带出外省市委托人信息),且委托方和受托方不能为同一纳税人;受托方在其涉税服务中止期间不能进行协议采集;非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不能进行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四项协议信息采集。
如后续需要使用批量申报功能,服务项目大类必须包含“纳税申报代理”。
3. 操作人员点击【预览】,可以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查看,
4. 操作人员依次点击【下一步】、【确定】按钮报送信息,点击【完成】按钮结束。
扫码关注【天津税务】
精彩内容未完待续
敬请期待
往 期 回 顾
1.【轻松办】涉税服务机构操作说明(一)——如何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2.【轻松办】涉税服务机构操作说明(二)——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附报送材料)
3.【轻松办】涉税服务机构操作说明(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精彩内容别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