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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

天津税务 2023-05-08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

——房地产开发企业




目 录


1. 政策依据

2. 主要变化

3. 印花税申报

4. 土地增值税申报





一 .

政策依据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二 .

主要变化

1

报表简并 



2

申报主表 



● 主表根据各税种税源信息表自动生成,申报前需填写税源信息表。税源信息表如已采集且没有变化无须再次填报。

主表显示各税种税款所属期、税目、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应补退税额等共性要素。主要 体现申报税款的最终结果。

主表可以展示到税目一级,同一税目、同一所属期、同一税率的税款信息汇总在一行显示。





三 .

印花税申报

1

报表变化 

01

税源信息表

包括按期申报按次申报

02

数据项调整

删除了“核定依据字段”、增加了“应纳税凭证编号”、“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两个字段

03

优化减免

资金账簿自动减半征收,其他优惠需选择录入

04

小规模优惠政策

自动判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小规模纳税人自动享受减征政策



2

电子税务局操作


1、登录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下有分税种财行税税源信息报告。

3、点击【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

4、先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确定需要申报的税款属期,可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查看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情况;如需新增税源信息,则点击【新增采集信息】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

5、建议填报前先点击左上角“提取认定信息”按钮,同步金三系统税种认定信息,再根据实际情况按税目填报申报数据。

6、如果“资金账簿”税目 “计税金额或件数”项数据>0,系统将自动在“减免税性质代码”项 填写财税【2018】50号文件条款、“减免税额”自动计算减免金额,纳税人自动享受减税优惠。

7、数据填报无误后,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税源明细信息成功!”,完成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8、系统会在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增加一条已采集信息,可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操作。“已申报标注”将会根据申报情况显示“未申报”或“已申报”。

9、申报缴税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

在右边工作区中显示企业财产和行为税相关报表,点击“重置清册”按钮将重新获取最新该纳税人的认定信息。

10、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 “税费申报”按钮,进入申报税源处理页面。

11、在该页面可以选择对应的申报属期包括:年份、月份和季度。系统默认是当前属期。在左边税种列表中可以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可以选择1个或者多个一同申报。

12、在税种列表中勾选印花税,并点击“税源选择”系统会在右边显示出该税种所属期的所有税源信息。

 13、手工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并选择该税种的税源,系统会显示所有该税种可申报的税源明细信息,可自行勾选对应的需要申报的税源明细。

注意


1、如果没有勾选税源明细,直接进行申报,则默认为所有税源已全部勾选。


2、如果发现维护税源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可以点击左上角的“税源更新”按钮,系统会进行更新。



14、勾选对应的税源信息后,系统会在“确定税源”中显示已勾选税源的个数。


如果此时需要调整税种的税源选择,也可以点击“税源选择”按钮返回初始页面,重新选择其他税源信息。

15、确认税源信息选择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确认申报表并申报”按钮,进入报表申报页面。


16、该页面可以看到报表的申报明细信息,并且可以通过切换标签页查看“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如果选择多个税种一起申报,将在该页面显示对应税种的全部申报信息。

17、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完成申报。

18、申报成功后,如需缴纳税款,则点击【去缴款】按钮,进行税款缴纳操作。





四 .

土地增值税申报

1

报表变化 


原申报表

(1)《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2)七张各类型申报表组成

新申报表

(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土地增值税申报计算

及减免信息填报




申报主表

2021年6月份之前


只能进行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


2021年6月份之后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申报


清算后尾盘销售申报


所有纳税人包括跨区登记的税源户均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项目登记表与原登记表内容一样,6月1日后可以电子税务局填报。

注意


开发建筑总面积按可售建筑总面积填写。




转让情况项填报要求:

1. 按月汇总填报

2. 在申报预缴税款时申报

3. 按可售面积填写

4. 合同日期按预征税款属期最后一天填写




清算后尾盘销售

变化


报表内数据项目,做了维护和完善,原来困扰大家的本次交易税费,已经整合在这张税源明细表中了。

销售面积


本次清算尾盘销售面积”,按照销售的建筑面积填写。

单位成本


再次强调“单位成本费用”:应按照该项目对应房地产类型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代收费用”之和,除以对应房地产类型的“总可售面积”的结果填写。



2

电子税务局操作 


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1、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功能,进行项目登记报告。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界面。

2、在此界面选择需要申报的税务机关,点击下一步。

3、进入项目报告表填报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需要申报的数据,无误后。点击页面最下面的保存。

4、系统跳转至项目报告表确认申报界面,通过预览查看,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5、《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新版》提交成功。

6、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报告】

可以看到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如需新增则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7、在新增税源信息界面,通过“申报表适用类型”选择“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或“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确定本次申报的类型。

8、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业务为例。在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录入数据无误后,点击最下面的“新增税源”按钮。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预缴)采集明细表》,数据录入无误后,点击保存。

9、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完成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源信息采集。

10、尾盘销售业务税源信息采集与预缴申报税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基本一样,主要是在新增税源信息界面,通过“申报表适用类型”选择“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来确定申报的业务。这里不再重复讲解具体操作。

11、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实现申报缴税。

12、勾选土地增值税,通过“税源选择”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点击“确认申报表并申报”。

13、系统将弹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展现所选税种、税源申报数据,如果选择多个财行税税种将在一张表内全部呈现。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14、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如需缴纳税款,则点击“去缴款”按钮,进入缴税流程。




投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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