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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主附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南——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主
附税合并申报
操作说明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2
在右边显示对应税种列表。
在该页面可以选择切换申报月份,如果需要进行初始化可以点击“重置清册”。
#3
点击对应报表后的“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报表填写页面。
调整后的报表表样如下图所示: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该页面左边是对应的报表明细,可以选择对应的报表进行填写。
右侧提供的功能按钮:
暂存
保存网页上的内容,不展示校验信息。
保存
保存填写后的数据,展示校验信息。
重置当前报表
删除已填写的当前表数据。
全部重置
删除当前税种所有报表的数据。
提取数据
重新提取初始化和表间数据信息。
申报
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
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
导出代码提供导入用。
#4
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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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天津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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