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电子税务局也可以缴纳企业社保费啦!
一、适用范围
已开通电子税务局、完成社保费参保缴费信息关联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注意: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含有职业年金的特殊缴费核定,仍需通过客户端办理。
二、业务功能
用人单位可办理除职业年金外特殊缴费申报、申报记录查询、三方协议缴费、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打印、缴费情况查询等业务。
三、开放时间
申报和缴费功能每月21日0时-次月19日16时开放,其他功能全月开放。
四、申报缴费操作流程
第一步:单位特殊缴费申报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如下图)
2.点击【单位特殊缴费申报】(如下图)
3.在右边显示需要特殊缴费信息(如下图)
在该页面可以输入“单位编号”、“征集通知流水号”并选择社保经办机构,也可直接点击查询,进入下一个页面。
4.在单位汇总预处理信息页面,核实企业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页面。
注意:如果没有可处理的信息,系统会给出如下图提示(如下图)
5.进入申报页面,确认通过校验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即可(如下图)
6.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结果(如下图)
第二步:缴费
缴费人可以选择“三方协议缴费”实时扣款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经银行临柜缴费两种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三方协议缴费
1.点击【三方协议缴费】,在右边显示缴费信息页面相关信息(如下图),在该页面可以选择对应的三方协议账户名称。
2.核实无误后,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款,系统返回缴款结果(如下图)
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打印
1.点击【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打印】在右边显示缴款信息页面相关信息(如下图)
2.点击“银行端查询缴税”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在该页面可以查看对应的开票信息,并且可以在对应的记录 “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该笔缴款的详细信息(如下图)
3.核实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进入打印页面(如下图);持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银行柜台完成缴费。
缴费情况查询
点击【缴费情况查询】在右边显示缴费页面相关信息,可以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日,设置完成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查询结果(如下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宁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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