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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非接触,不见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可以这样办!

天津税务 2023-05-08




非接触 不见面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答


Q&A


1. 什么时候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Q&A


2. 哪些主体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为您解答

(1)

个体工商户业主

(2)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

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以上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纳税人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Q&A


3. 什么时候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为您解答

取得一处经营所得

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

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或者

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

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Q&A


4.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

为您解答

(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注意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步骤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操作步骤——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1.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完成注册和登录。


2. 进入首页后,点击【我要办税】,以经营所得B表为例介绍。


3. 点击【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4. 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5. 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


6. 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点击【下一步】。


7. 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操作步骤——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


1. 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地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完成注册和登录,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


2. 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


3. 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待申报信息栏勾选对应投资者的姓名,点击【申报】。


4. 若需缴纳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步骤——代办汇算清缴


1. 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被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生产经营】。


2. 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


3. 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勾选报表记录,点击【发送申报】。若需缴纳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缴款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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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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