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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税暖心 非常满意|印花税申报操作指南(二)按次申报

天津税务 2023-05-08

【轻松办】印花税按次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小编为您带来最新印花税申报指南,我们将分期为您介绍:印花税快捷申报、按次申报、更正申报、查询打印申报表。


上一期,我们为您介绍了印花税快捷申报,您可点击下述链接查阅内容:

印花税申报操作指南(一)快捷申报

本期将为您介绍印花税按次申报


 点击下图学习政策 

👇👇👇


(点击上方图片可查阅全部内容


学习完政策

来看如何按次申报~


(一)


 按次申报的提示


1、按次申报的条件

没有在税务机关进行印花税税种税目认定偶然发生的印花税应税行为。


2、纳税期限

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二)


 操作流程


01

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02

在菜单栏中点击【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在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采集信息”按钮


03

系统弹出税款所属期起止日的提示框。以2022年10月20日书立的一份不动产买卖合同为例,进行按次申报印花税。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均选择为2022-10-20,点击“确定”按钮。


04

系统跳转到“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报界面。


05

按实际情况填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按次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注意

表内填报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必须在表头“税款所属期起止”范围内。


06

按实际情况填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注意

已认定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不能进行按次申报。


07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写无误后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再点击提示保存成功框中的“确定”按钮。


08

返回税源采集界面,修改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如“税款所属期起”改为2022-10-01,“税款所属期止”改为2022-10-31,再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按钮。


09

系统将查询出该税款所属期内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可以进行“申报”、“查看”、“修改”和“删除”操作。若进行纳税申报则点击“申报”按钮。


10

系统将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综合申报”界面,点击需要申报税款所属税务机关后的“税费申报”按钮。


11

系统将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综合申报”界面,先修改“税款属期”为需申报的日期,如10月份(10-1至10-31),再勾选【税种选择】“印花税”前的方框,并点击“税源选择”。

请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税源。

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需先完成该税种的税源信息报告。

若一个税种有多个税源时,可选择需要申报的税源。若不选择,则默认申报该税种全部可申报税源。


12

系统将在主界面显示税款属期内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需要申报税源前的选择框,点击“确定税源”按钮,点击“确认申报表并申报”按钮,最后点击提示框中的“继续”按钮进入申报表申报界面。


13

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要核对申报信息是否正确,特别是“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是否正确享受,“减征政策适用主体”和“适用减征政策起止时间”是否填报正确。无误后,点击左上角“提交申报”按钮。系统将弹出“申报成功”提示框,点击“关闭”完成申报。如需缴税,则需点击“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界面进行税款解缴。



精彩内容,未完待续。下期将为您介绍“印花税更正申报、查询打印申报表”。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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