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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税暖心 非常满意|电子税务局操作说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天津税务 2023-05-08

轻松办-视频解读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征期分别为每年5月和11月,其中5月申报缴纳1月—6月税款,11月申报缴纳7月—12月税款。


下面为您讲解如何在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中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视频内容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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