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办-视频解读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征期分别为每年5月和11月,其中5月申报缴纳1月—6月税款,11月申报缴纳7月—12月税款。
下面为您讲解如何在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中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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