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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丨西安经开区查获首例“非现场”监管环境违法案



  “真是没想到,你们不在现场,也能发现工厂的异常。”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的“突然光临”,让某公司负责人始料未及。近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对辖区涉气排污单位用电工况监控异常的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并对查实的一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切实推进“非现场”监管方式。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管控措施,规范涉气企业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同步运行,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查实,1家涉事企业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一款规定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阶段。





  据了解,依托物联网监管、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环保执法效能,现已成为环境执法的新常态。“非现场监管”就是工作人员不进入企业的厂区、车间,就可以对其污染物排放、用电等情况实施监管。主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企业的排污口加装自动监控系统,执法人员可远程监管;另外一种是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等新技术,对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区、江河流域开展污染源检查。截至目前,经开区118家企业已安装用电工况监测设备并使用,通过推行此项措施,在减少对企业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干扰的同时,可以精准投放执法资源,提高了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该做法不仅弥补了执法力量不足,还提高了执法精度,实现了全程化、可追溯。


  数字赋能环境监管,“非现场”执法也能“抓现行”。下一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将充分运用企业用电监控系统,进一步优化环境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监管,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对全区290家涉气单位,逐步推进用电工况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做到所有涉气单位无盲区、全覆盖。对已安装用电工况监测设备的企业,如一周内异常报警两次及以上的,将其纳入重点监控单位,对企业异常点位的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接至区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全天候监管。对于屡次违反规定,仍不改正的企业,必要时将对其进行驻厂监管,对于证据确凿的环境违法行为,将对其从严从重查处,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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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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