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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问题综合情况(2021年12月15日)
生态环保督察
12月15日,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第十一批群众信访问题105件,其中重点关注13件。按照信访办理工作要求及时转交各市区党委进行办理。截至15日21:00,群众信访问题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综合统计,12月15日中央督察组转交的105件群众信访问题,共涉及12个市(区),其中西安市45件、宝鸡市4件、咸阳市8件、铜川市2件、渭南市14件、延安市3件、榆林市6件、汉中市4件、安康市8件、商洛市7件、杨凌1件、韩城市3件。从类型看,涉水问题12件,占11.4%;涉大气问题16件,占15.2%;涉土壤问题26件,占24.8%;涉生态问题13件,占12.4%;涉噪音问题20件,占19%;其他污染问题18件,占17.1%。
截至12月15日,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我省环境信访问题640件,其中重点关注74件。共涉及12个市(区)和1个省直部门,居前三位的市(区)分别为:西安市285件,占45%;咸阳市60件,占9.4%;榆林市45件,占7%。从类型看,涉水问题91件,占14.2%;涉大气问题139件,占21.7%;涉土壤问题137件,占21.4%;涉生态问题91件,占14.2%;涉辐射问题2件,占0.4%;涉噪音问题112件,占17.5%;其他污染问题68件,占10.6%。(详见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统计表)。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信访件累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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