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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地市丨榆林市无定河流域获批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复同意陕西省无定河流域等18条流域作为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试点期限为3年(2022-2024年)。





  主要任务是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政策协同、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这也是榆林市首次获批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


  榆林市正在加快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将有助于推动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资源富集与生态脆弱矛盾突出流域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和体制机制,助力实现三大目标,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下一步,榆林市将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并尽快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力争通过3年努力,流域控源减污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探索形成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模式,总结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资源型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



供稿: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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