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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1年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超额完成任务 铜川、榆林水质改善幅度列全国前二位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开展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国家监测总站数据显示,2021年我省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1个,占9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优于国家考核目标1.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3个,占2.7%,优于国家考核目标1.8个百分点。




长江流域4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优良率100%,优于全国长江流域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保持为优,出陕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保障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6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比例84.6%,较2020年提高3.1个百分点,优于全国黄河流域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为优,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出陕风陵渡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渭河水质为优,9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入黄潼关吊桥断面水质为Ⅲ类。延河、无定河水质良好。




各市(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部分地市改善幅度较大。在2021年度全国339个地级城市水质改善排名中,我省铜川市、榆林市改善幅度分别列全国第1名和第2名,铜川市石川河岔口断面水质由2020年的Ⅴ类改善到Ⅲ类。在全国城市水质排名中,汉中市位列第52名,同比上升15名;商洛市第79名,同比上升53名;西安市第244名,同比上升18名;延安市第295名,同比上升6名。





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我省市级水源地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




2021年,我们着力推进“三水统筹”治理,坚持减排扩容两手抓,在黄河流域重点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石川河、清涧河、北洛河等流域开展综合治理;在长江流域重点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大力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硫铁矿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突出黄河、长江流域分区保护,聚焦陕北、关中、陕南三个版块,紧盯111个国控断面,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治理和管控力度,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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