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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部门联合发布第二批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名单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确定我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第二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陕西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旬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我省第二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
《通知》明确,在不踩底线、不碰红线的前提下,纳入试点的园区除涉及化工片区和化工工艺项目外的建设项目可采取登记表豁免管理、环评报告书(表)告知承诺制、多个同一类型的环评报告表项目打捆审批以及简化环评内容等方式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加快推进高质量项目入园建成落地。试点期限为2022年2月至2023年12月。
(旬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鸟瞰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指导督查,开展产业园区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中期效果评估,力争早日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统筹推动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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