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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发布会丨落实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工作 我们怎么做?

5月10日

省生态环境厅举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问答鹮鹮带你来盘点

群众新闻网(陕西日报)

请问,在落实省政府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二级主任科员陈琛:感谢你的提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我厅重点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统一管理


去年9月,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评估办法是我厅对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年度监测方案、质控方案、专项监测方案及安排的重点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的重要依据。主要从监测管理、监测能力、监测任务、质量控制、应急监测、人员培训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分半年自查和年终评估两个阶段,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今年初,我们已经完成了2021年度的评估工作。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但在基础能力方面依然存在短板。为推动补齐短板,去年9月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评估指南(试行)》。评估指南主要是为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提供标准和依据,旨在解决基层监测机构能力不足等问题,是全面提升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评估指南从机构人员、实验场所、资质能力、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标准和评估细则,评估结果纳入我厅对各市区(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的评估。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


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旨在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支撑。《规定》明确了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第三方监(检)测机构、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环境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维护单位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及相关的运营维护活动应当遵循的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职责及相应的违法违规处理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加强网络建设


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管理办法》,办法首次明确了站点所在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旨在解决全过程管理中各类站点出现的问题,着重突出质量管理,提出人为干扰站点数据质量情况及处置措施等方面内容。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制度体系。谢谢。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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