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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系列解读⑧丨加快建设美丽陕西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又实现了推动污染防治在“十三五”“坚决打好”的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转变为“十四五”的“深入打好”。《若干措施》为陕西省“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清晰勾勒出了加快建设美丽陕西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为便于更好理解
《若干措施》相关内容
切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

本系列予以逐一解读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水环境质量达近20年最好水平。2021年,黄河流域65个国考断面Ⅰ~Ⅲ类55个、占比84.6%,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3个、占比4.6%,同比改善1.6个百分点。渭河水质为优,延河、无定河水质良好。今年1-6月,65个国控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9个,占90.8%;Ⅳ~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4.6%;劣Ⅴ类断面3个,占4.6%。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8.5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16.9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6个百分点。


二是环境空气质量创实施新标准最优年份。2021年黄河流域国考8市(含商洛市城区)优良天数平均288.4天,同比增加1.3天;PM2.5浓度平均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3%。商洛、榆林、延安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1-6月,优良天数平均121.0天,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10.2天);PM2.5浓度平均 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2微克/立方米);O3平均浓度1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4%(14微克/立方米)。



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等重大会议,亲自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年度出台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对各市区、省级相关部门严格考核。印发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出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各市(区)“三线一单”全部落地实施,黄河流域划定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类、重点管控类、一般管控类)共1108个。制定《陕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加严水质严重反弹断面扣缴标准,将渭河补偿经验延伸至清涧河、北洛河流域。


二是不折不扣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照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夯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将各地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及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作为省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导市(区)整改。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建立问题台账,持续跟踪督导。目前,我厅牵头督导的8个问题已完成7个,1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牵头整改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共性问题为常态化工作,长抓不懈。持续巩固拓展秦岭专项整治成效,聚焦“五乱”问题,开展为期2年的专项执法及“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碧水保卫战方面坚持“一河一策”、“一断一案”,系统推进延河、北洛河、清涧河、石川河等重点河流及水质不达标断面的综合治理。在全流域率先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初步建立排污口管理台账和“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2021年已全部完成先期发现的105个问题排污口整治。制定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黄河流域108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84座。强化水源地监管,黄河流域22个国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及规范化建设完成率均为100%。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开展黑臭水体问题“回头看”,未发现新增城市黑臭水体。蓝天保卫战方面,以关中地区为重点,推行“一市一策”精准治霾,狠抓秋冬季治污降霾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工业炉窑废气深度治理,推行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提前实施国六B标准汽油。2021-2022年秋冬季,纳入国家攻坚的关中7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5.3%;重污染天数同比改善5.8天。净土保卫战方面,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进行风险分级,完成黄河流域涉农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土壤环境及化工园区固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四是加大流域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陕西省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建立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我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并对流域各市(区)“清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全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共确认问题点位124个,完成整改问题点位67个。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我厅成立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善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对洛南县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开展现场调研。





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黄河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仍不牢固,极易受气象因素的影响出现反弹,关中地区空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区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公路货运比例高、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等结构性、根源性和趋势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陕北石油开采运输、关中石化、化工等行业的生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是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黄河流域反馈问题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发现问题,夯实各方责任,加强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进国家低碳省、低碳试点城市及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坚决遏制“两高”和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快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臭氧、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攻坚战。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推进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四是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开展大气、水、秦岭等领域的专项执法,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五是继续抓好流域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动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紧抓问题点位整改不放,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实施整改,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加强与上级的请示协调工作,全面启动调查工作。2023年2月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供稿:厅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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