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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评审会

2月8日-10日,省生态环境厅受生态环境部委托,在商洛市组织召开了《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评审会,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新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相关部门同志,商洛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商洛市生态环境局详细介绍了《规划》编制有关情况及主要内容,经以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自然生态研究部主任殷培红为组长的专家组及省级相关部门质询和讨论,认为《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能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指导,结合地方特色提出了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可行,对商洛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致同意通过。





陈新建指出


我省的创建工作稳居西北地区首位,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模式。商洛市地处秦岭腹地,是陕西唯一全境位于秦岭范围内的城市,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全境属于汉江生态经济带,是国家战略水资源保障区。近年来,商洛市牢牢把握区位优势,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打造绿色发展先行区。商州区、柞水县先后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作用不断彰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不断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日益完善。

陈新建强调


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和重要载体,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商洛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路径,商洛市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各项要求任务,要将中央的顶层设计、我省的决策部署和当地的实践探索相结合,要扎实推进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和持续深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抓实推进创建工作,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整体推动区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期间,专家组及与会代表深入商州、商南、丹凤、洛南等4个县(区)实地查看了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供稿:生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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