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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评审会
2023年3月13日-15日,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省生态环境厅在宝鸡市组织召开了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评审会,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新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同志、评审专家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认为
宝鸡市创建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全面,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具有较好的前瞻性和操作性,可作为宝鸡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性文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评审。
会议指出
宝鸡市创建规划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系统分析了宝鸡市生态文明建设形势与问题,提出了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任务措施,对建设美丽宝鸡、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
宝鸡市处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区域,是秦岭生态功能区重要单元,区位优势明显,要紧紧围绕实现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目标,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模式,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走具有自身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会议要求
宝鸡市要根据省级部门代表和专家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修改完善规划,创新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创建路径和模式,高标准抓好规划实施,以示范区创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新样板。
往期回顾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秦岭生态小卫士丨“秦岭杯”青少年双碳书画大赛 线上作品展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