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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




8月30日11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先生、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冀增军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贺嘉男女士,介绍《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杨帆先生主持。



杨  帆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近日,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先生、省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冀增军先生、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贺嘉男女士,介绍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陈雷副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陈  雷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介绍《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正式实施,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央文明办等部委和单位联合印发《全国“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随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噪声污染既是关乎家长里短的小事,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立足省情实际,由我厅会同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北民航局、西安铁路局和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共18个部门和单位编制印发了《行动计划》。

二、编制情况

(一)基本定位。编制实施《行动计划》,对于实现全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引领带动作用,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行动。《行动计划》充分考虑了我省噪声污染防治特点,系统谋划了“十四五”后期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人民至上,聚焦重点。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强化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鼓励宁静区域建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宁和谐生活环境的需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管控。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严格责任制度落实,细化重点领域监管,鼓励典型示范引领,提高噪声污染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三是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遵循噪声污染防治的客观规律,立足当前治理阶段,紧抓政策、标准、管理等要求,丰富意识、行为、习惯等措施,循序渐进、多措并举,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提高。四是坚持齐抓共管,社会共治。发挥制度优势,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增强公众参与,推动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汇聚治理合力,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编制过程。《行动计划》是落实《噪声法》的重要配套文件,编制过程中坚持对标国家行动计划、结合陕西实际、紧盯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的原则,围绕国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深入分析我省噪声污染现状,系统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全面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行动计划》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共66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合法性审查,于2023年8月4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十章55条,构建了“1+5+4”的框架体系,即:实现“1”个目标,持续改善全省声环境质量;深化“5”类管控,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高;强化“4”项保障,建立基本完善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实现“1”个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了全省2023-2025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在这个阶段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推动全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化“5”类管控。从源头规划到末端治理,从控制增量到削减存量,针对不同噪声类型多措并举,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一是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完善相关规划要求,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推广先进技术。二是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树立工业噪声治理标杆,加强工业园区管控,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责任,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四是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船舶噪声监管治理,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细化城市轨道、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治理。五是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经营场所噪声管理,营造文化场所宁静氛围,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文明开展娱乐、旅游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和邻里噪声完善管理举措,共同维护社会和谐。

强化“4”项保障。以建立基本完善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为目标,切实巩固管理基础,加强支撑保障力度,整体性推动噪声管控升级。一是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和优化调整,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推动落实各地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二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与《噪声法》衔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大科研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加强监测、严格执法,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推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严格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四是紧抓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协同联动,优化纠纷解决方式,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噪声污染防治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四、主要特征《行动计划》作为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巩固了工作基础、强化了重点管控措施、细化了国家行动计划要求、完善了社会共治理念,力求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注重基础。《行动计划》由18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印发,结合噪声污染防治各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基础,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提升监测监管能力等方面明确任务,在提升文明意识、鼓励先进示范、倡导全民共治等方面细化要求,循序渐进、齐抓共管,共同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大格局。二是结合实际。为体现我省噪声污染防治特点,我们以国家行动计划为基础,在充分分析我省噪声污染现状、识别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新要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目标,共新增内容37项,细化内容10项,比如对夜间施工、室内施工、经营场所噪声管控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切实体现陕西实际。三是聚焦重点。《行动计划》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噪声问题,实施源头预防、传输管控、受体保护全过程监管。明确了工业、交通、建筑、社会生活等各类噪声源的管控措施。四是突出依法。《行动计划》全面遵循《噪声法》规定要求,针对需要细化的条款进行了延伸与拓展,具体内容未超出法律界限。五是全民共治。基于《噪声法》中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明确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增强上下联动、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以上是我的介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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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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