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有新部署
截至2022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要求。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任务。
截至2022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40%。昔日一条条黑臭水体变成一道道靓丽风景线,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到2025年,力争县城黑臭水体有较大幅度减少不久前,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湖南省调研生态环保工作期间,发现益阳市赫山区的大丰电排渠、罗溪渠渠道内水体浑浊黑臭,前期整治工作未达到“治本”效果,存在截污纳管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沟渠、渠道内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水体返黑返臭。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已经完成治理、实现水体不黑不臭的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
同年4月,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提出,“既查看城市水体是否符合消除黑臭水质标准,更关注导致水体黑臭的实质性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经核实后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治理。”
此次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通知》与之前的一些文件相比,既有所继承,也有所深化。一是部署了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省级行动,推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自2023年起,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直接影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区域,均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工作范围,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二是分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要求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7个东部省份,压实市县地方政府责任,组织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于2023年12月底前建立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对清单内的黑臭水体科学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到2025年,县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其他省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并同步建立拟纳入治理的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到2025年,力争县城黑臭水体有较大幅度减少。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正有序推进目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县城的黑臭水体治理都已有了“施工图”和“时间表”,那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如何?
2022年开始,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向各省份遴选有根底、有条件的地域支持展开乡村黑臭水体管理试点。
往期回顾
◆省生态环境厅专题宣讲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并隆重表彰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