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承担着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着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是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广泛应用于转移支付资金奖惩、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等方面。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国家做好我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在年初监测工作方案中专题安排部署,从监测范围、内容、频次、工作方式、数据报送、点位调整、质控等方面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10月26日至27日,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2023年的培训会议,开展了工作交流,对指标体系和软件操作进行了专门辅导,对各项工作再进一步部署,对做好今年的评价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开展帮扶指导,为提高全省工作整体成绩,对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县域做好针对性现场核查和技术帮扶,督促县区政府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扎实抓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落实,以国家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高水平保护,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稿:监测处、监测站
往期回顾
◆生态环境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人民日报)
◆2023全国低碳日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科普动画丨什么是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