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四部门发文:甘肃这些人员可申领临时救助金
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规范办理流程、落实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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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甘肃省民政厅发布《疫情期间全省各地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对救助措施、救助范围、申请渠道作出了具体安排。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情遇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3个方面的救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可通过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平台或手机下载安装“甘快办”APP(打开甘快办,点击我的,然后点击登录,登录完成以后点击首页,主页下拉选择公共服务,点击更多。在公共服务的左侧,点击婚育养老,低保申请,点击临时救助窗口,填写好您的信息。然后查看申请条件,同意协议、提交)、“掌上民政”APP进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也可拨打救助服务电话进行救助申请。具体救助范围如下:
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因疫情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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