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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约谈13家乘客安全带使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客运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聚焦安全生产抓落实、抓成效,全力防范化解客运安全重大风险。7月26日,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对13家连续两次检查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客运企业开展集中约谈。
通过通报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现场签订承诺书等措施,督促客运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针对疫情后客运交通安全风险,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协同联动、攻坚克难,通过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通报约谈、强化执法检查、深化宣传教育等有效途径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省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率得到大幅提升,涉及客运车辆伤亡人数大幅下降,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下一步,全省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源头治理、路面严管、督查跟进三项措施并举,进一步推动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成效,以安全带“小切口”解决客运安全“大问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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