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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等6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水资源配置方案
公示
近期,水利厅委托有关市(州)水利(水务)局对部分省级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省级开发区)报送的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组织开展了审查,按照《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SL/T813-2021)要求,四川罗江经济开发区、四川渠县经济开发区、四川崇州经济开发区、成都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四川天全经济开发区等6个省级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已达到报批要求,可作为开发区规划实施的技术依据。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以上6个省级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园区水资源配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水利厅。为便于核实及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028-86935322
028-86932653
联系地址
成都市青华路20号
审核丨杨 攀
编审丨李立平
责编丨罗玉文 杨雅莎
供稿丨水文水资源处
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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