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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单位办“托儿所”!还要试行育儿假

佛山教育 2020-09-07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该意见提出,积极探索育儿假、产休假;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鼓励单位提供照护服务

幼儿园办托班


意见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其中包括:


  •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改造,提供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此外,广东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本次意见提出:


  • 探索建立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鼓励各地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 鼓励各地在新建幼儿园时,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2至3岁幼儿托班。


  • 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资源供给。


探索试行育儿假、产休假


意见提出,广东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另外,意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佛山今年建成2家以上

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意见明确,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广州、深圳市建成5家以上,其他市建成2家以上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新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明显增加,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整体水平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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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辑:佛山新闻网  王璐璐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点点“在看”分享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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