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学年佛山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今起申报!
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佛山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佛山教育〔2023〕1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规定,2023年7月3日起佛山市启动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申请举办2023-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受理以及初核工作。请有意申报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如实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为2023-2025年两个学年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其中包括以下两种竞赛活动。
(一)含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经省教育厅认定开展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委托佛山市单位具体承办和组织实施的。
(二)由中方机构作为组织主体(主办方)在本市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
境外国际性竞赛在本市内举办时,合办或承办的中方机构须符合《实施细则》组织主体(主办方)的资格要求,并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电子版(其中附件2需Word、PDF版本各一份,其他材料PDF版1份)发送至jyj_linyz@foshan.gov.cn。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填写《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2)。
(二)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盖章)。
(三)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盖章)。如由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主办的,应提交全部主办方的上述材料。
(四)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或经省教育厅认定开展的全省性竞赛活动主办单位的授权书(主办单位有明确指定市赛组织单位的可直接提供有关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五)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六)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有关承诺书(附件3),包括《实施细则》第十五至第二十条所列举的事项。
(七)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受托专业机构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八)过往成功举办过类似赛事或做过社会慈善、公益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387509,0757-83387503
QQ咨询群:611982587(入群验证请备注申报单位)
邮寄或送达地址:佛山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邮编:528000。
附件:
1.佛山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佛山教育〔2023〕17号)
2.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申请表
3.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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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王璐璐
审校:王蓉丹、李敏贤、陈绮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