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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过三八节,千万别穿越去“开明包容”的宋朝

叶克飞 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 2024-03-08

今天是38日,一个属于女性的日子。这个节日来之不易,它所纪念的,是人类步入现代文明社会之后,一代代女性为自身权利发声和苦战的历史。但在现实中,大行其道的“伪女权”正在消解这些可贵的历史,将“权利”二字狭隘化。还有许多人,打着“传统”的旗号,在肮脏的历史中寻找所谓的“闪光点”。那些后宫穿越文学的可笑,也蒙蔽了许多人。对某些朝代(如宋朝)的过度吹捧,也让不少人误以为历史上真的存在什么“开明包容”的时代。

别再那么愚蠢了,真的。如果女性穿越去宋朝,不会觉得开明包容,穿越到其他朝代也不会。即使到了今天,许多女性也未曾抛弃心中的裹脚布,何况从前。

下面是四篇旧书评的节选,它们会告诉人们,过去的女性所经历的是何等肮脏的社会。


女性抛弃裹脚布就得到自由?不,那只是个开始

书名:《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

作者:【美】高彦颐

缠足与反缠足揭示的一个事实是:女性身体始终被“秩序化”,缠足曾是女人过上正常生活、拥有好的婚配的必要条件。条件稍好的人家都会将缠足视为女子标配,拒绝缠足的女子会被全社会嘲笑。因此,女性面对制度性的身体伤害,只能放弃所谓的信仰和理想,毕竟她们无法对抗这一切。因此,一代代人变得麻木,以忍受换取所谓的安稳。缠足的疼痛让她们在生理和心理上一再放低底线。这种心灵的规训,从小被教育的服从和温顺,一切行为为了家族、夫家和子女的所谓“人生价值”,将内心欲望和自我价值全数压抑。她们没有机会表达观念,也无法见到广阔的世界。

但遭遇了时代冲击后,缠足对女性的束缚、对男权的表现,反过来又变成了对女性的批评。也就是说,国家安定时,男性享受着权力,并以此对女性进行束缚,要求其缠足,但当国力衰退,遭遇世界大潮冲击时,感受到国耻的男性又反过来批评女性缠足。抛弃缠足当然是对的,但将国家的贫弱归根于女性的缠足,显然是可笑的。

但类似的事情,从未停止过。

反缠足的胜利并未带来当时知识分子希望的结果。在许多人看来,当缠足成为历史,女性就会得到自由,但事实显然并不是这样。就像“剪掉了头上的辫子,却剪不掉脑子里的辫子”一样,放足之后的女性,也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甚至直到今天。

晚清民初的“反缠足”运动,本质上是一场“政治正确”的运动。它的目的就是将缠足扫入历史垃圾堆,这当然是正确的选择,但在过程中却忽视了缠足的成因。简单点说就是没有触及文化层面的本质,因此也没有解决深层的问题。

与反缠足的一致声音相比,反倒是一些反驳天足论的人,在论据中隐隐触及了问题的本质。比如薛绍徽,她反驳天足论,并非为了捍卫缠足,而是为了引出被大历史观忽略的另一个维度:女性自身的主观感受。

在她看来,妇女之“自强”扎根于教育,缠足是个人的琐碎小事。一个女人作为一个人和公民的价值,大部分取决于她的教育、心智和意志。相比那些认为“把裹脚布扫入垃圾堆,女性就自由了”的观点,薛绍徽才触及了问题的关键。

同时,当时政府的反缠足运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专制性的,就像他们鼓励缠足一样。高彦颐就写道:“国家权力此一侵入人民卧房之内的举措,不但前所未有,而且更具逾越性,因为侵犯的主要执行者及其侵犯的对象,都是妇女。”

所以,“自从放足运动在20世纪20年代末期和30年代成为例行活动之后,寻求象征性的胜利,便已成为它的主要内涵;表演本身就是目的。这种不协调的状况反映出国家权力过度膨胀所衍生的滑稽剧码,反而使人对于受到骚扰的缠足妇女,深表同情。”

最终,“反缠足运动从自发性的传教士运动开始,发展到地方改革者的努力,再到例行化的国家官僚作业,到了20世纪30年代,这个运动已经普遍予人一种衰竭感。揭露女性承受的磨难和耻辱的策略,也已兜了一圈,又回到原点:揭露策略依然带来嘲讽和讪笑,只是如今嘲笑的对象,成了那些男性官僚。据说,由于县长奉命按月上缴一定数额的裹脚布,以示放足绩效,于是,许多县长便从坊间购买全新的裹脚布,怂恿妇女以其污臭旧品交换新品,以此敷衍上级。”

反缠足运动最鲜明的缺陷,是该运动对待缠足女子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敌视女性的态度。清末民初最主要的男性思想家们,莫不认定缠足女子为戕害国族发展的废物和祸水,反缠足运动则延续此一思路,若非视之如幼稚童蒙,就是在公开场合掀露其身体,恣意嘲笑或查验,以逞羞辱。更何况,公开羞辱式的运动策略,本身就是吊诡的。“一个女人在解放别人过程当中所争取到的自尊与自由,与另外一些女人被逼承受的羞耻与束缚,其实有着必然的关系。”


古代才女是自由象征?她们只不过是特权阶层

书名:《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

作者:【美】高彦颐

许多人说起中国古代女性地位,时常会用“才女”作为例证。尤其是明末清初时期,巨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变迁促进了“才女文化”的繁荣。

美国学者高彦颐在《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一书中指出,明末清初的江南闺秀在男性支配的儒家体系中创造了一种颇具意义的文化生存方式。胡文楷在《历代妇女著作考》一书里共收录女性作家4000余人,元代之前每代不过数十人,合计117人,而明代近250人,清代3660余人。而且,与宋代女性回避作诗甚至烧毁自己的文稿,以适应“无才便是德”的社会氛围相比,明末清初的“才女”们在文学方面的成就往往会成为家庭甚至地方的骄傲。

所谓闺塾师,就是以教授上流人家的女儿儒家经典、诗歌艺术与绘画谋生的职业女性。这当然不是当时女性的常态,而是时代动荡的不得已而为之。明末战火带来各种流离失所,许多原本出身书香门第、衣食无忧的女性生活困难,不得不走上街头贩卖字画,或成为教师、作家和画家之类的职业女性。黄媛介和王端淑等才女不但经济独立,甚至还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在江南城镇间奔走寻求被雇佣的机会。

但如果认为其试图以明清才女文化来彰显传统社会的女性地位,显然也是一种误读。正如高彦颐所写的那样:这些女性“在体制之内,能够灵活运用既有资源,去为自己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她们不是儒家文化权利运作的受害者,而是有份操纵这一权力的既得利益者。”

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女性当然是极少数,并不能改变大多数女性被压迫的事实。同时,女性的既得利益者需要作出大量妥协甚至合谋,为了确保自身的权益,她们不可能为底层女性发声。严格来说,她们更像男权社会的宠物,满足着时人的“才女想象”。

所以,这种受教育和传播,绝不是对传统男权社会的冲击和反抗,反而是女性自发对男权社会的一种适应。

如果只看到闺塾师乃至当时才女的相对行动自由,就很容易忽视她们与男性观念的内在统一。当时的女性教育主要分为身体与价值观规训、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三个层面,整体来说仍然是男性审美标准。即使明末清初的才女们构建了看起来非常自由的女性社交团体,也绝不是什么“女性权利”的印证,因为这些团体始终依附于父权社会,无法让女性成为独立的社会性别。

所以,在各种社会议题上,这些女性团体乃至个体,都没有什么发声权。比如臭名昭著的缠足,这种身体束缚最终使得女性只能从属于家庭。

正如高彦颐所指出,明末清初的“才女”现象,表面上看确实突破了一些时代要求,比如女性相对自由的抛头露面和流动,但实际上,这些突破并不意味着对“三从四德”这个基本要求的否定,而是对这一规则的巩固。“才女”和她们的女性读者们,实际上实在强化儒家的社会性别体系,将自身的文化成果服务于儒家道德。她们的作品迎合了儒家道德的需要,也因此得到了固有体制的包容。从这一点来说,才女现象与她们的作品,实际上跟缠足没有本质区别。


如果女性穿越去宋朝,她还会嚷嚷“宋朝开明包容”这种蠢话吗

书名:《内闱: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

作者:[美} 伊沛霞

这两年宋朝特别红,许多人动不动就拿一些个案来印证宋朝有多么开明和先进,还有人说巴不得穿越回宋朝。我给个建议:女孩子就别这么想了,起码对于女性来说,宋朝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朝代。

千万不要相信那种将个例无限放大,继而进行吹捧的书。比如谈起女性,那种试图“发现在众多男性统治者、艺术家、作家、反叛者的世界里得到权力并引人注目的不寻常女子”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遮蔽了当时社会的真实。

比如嫁妆,宋朝经济发达,女性的嫁妆相对来说更为丰厚,尤其是中上阶层,这一点往往被鼓吹为女性的权利,认为嫁妆为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提供了经济后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抗父权制。但正如伊沛霞所说:“嫁妆在后来遭到的限制多半也始于宋代,因为宋代的儒家学者在女人要求和使用嫁妆的问题上流露的感情比较复杂。比如司马光谴责女人把嫁妆视为私人财产以后带来的隐患;他对家庭的看法,侧重于把它视为共财的团体,而这样一来就有了基本的矛盾。如果财产对家庭如此重要,那么家长宁愿儿媳带来丰厚的嫁妆,而且陪嫁多的媳妇就会比少一点的妯娌更受公婆的欢迎。司马光希望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解决这个结构性问题:公婆不应该贪婪;新娘子不应该狂妄傲慢。”

再举个例子,宋代有才华的女性很多,比如王安石的姐姐、妻子和女儿都写出了让人传诵的诗句,李清照更是名扬千古。而且宋朝的上层家庭确实喜欢培养女儿在文学乃至历史等方面的兴趣。但如果以这一点来赞美宋朝重视女性教育,十分开放,那也是扯淡。

当时的男性作家一方面赞赏有才华的女性,但另一方面,他们并没有对此持鼓励态度,这基于一种爱恨交加的心理:“描写了一个女人的聪明才智以后,传记作者一般都试图让读者相信女作家仍是谦虚、庄重的,并没有自作主张滥用文学天才。”

比如曾巩描绘短短一生写了七百多首诗辞的周氏时,就用了“静而正,柔而不屈,约于言而谨于礼者也”的评价。王安石称齐氏写了出色诗篇但从不让别人看。陆游则称赞过表亲的女儿孙氏,只因她十几岁时,女诗人李清照自愿教她作诗,但被她拒绝,理由是“才藻非女子事也”——你看,男性骨子里接受的还是“无才便是德”。

如果研究当时的女性面相,就会发现非常模糊。女性则责任在于相夫教子,她需要成为好妻子、贤内助、慈母和孝媳,但唯一失去的角色恰恰是女性本身。同时,妾在当时被视为商品,可以随意转赠,命运普遍也相当悲惨。

在实际上,宋代是“妇女的处境和地位明显恶化的时代,缠足的盛行、杀婴现象的存在、寡妇殉节的增多、理学家对女性的进一步禁锢等,似乎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和强化着这一印象”。尽管因为经济的发展,宋代女性的经济条件要更好一些,但面临的境况却实在糟糕。

女性生于宋代,首先面临的便是杀女婴风险。当然,如果是中上阶层,杀女婴就很罕见,许多家庭对女儿也非常宠爱。可惜的是,到了四五岁,女性就要面对缠足。这种原本隐秘、起源于卖艺舞姬和青楼女子的风俗,慢慢迎合了男权社会的审美,而后慢慢遍及整个中上层社会的内闱中。

至于出嫁,无非是意味着一个女人的一生,从这个院落转移去另一个院落,所服从的从父亲变成了丈夫。这甚至已经是当时女性最好的命运,如果是穷苦人家,则更为不堪。

理学之下的女性命运,实在没有什么好夸赞的。从这一点来说,“宋粉”真的是非蠢既坏。


几十年不见人,甚至宁毁容不改嫁的“贞女”,居然是正能量?

书名:《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

作者:【美】卢苇菁

在中国历史上,“贞女”这一概念逐渐被强化,它绝不仅仅是一种对于女性的道德要求,更是政治需求。也正因为这样,它时常会在历史变革中呈现极具反讽意味的演变。

美国学者卢苇菁就曾在《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中写道:“明清嬗递之际,贞女作为满清征服后忠贞的政治象征而得到汉族精英的高度赞美”。顾炎武的母亲就是典型例子,她出身书香门第,17岁时,未婚夫不幸身亡,她开始为之守节。11年后,她过继了未婚夫的堂兄之子,也就是顾炎武。她不但守贞,也是“孝女”的典型,甚至曾切掉自己一个手指为婆婆做药。这个举动如今看来愚不可及,但在当时却是德行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满清对言论的钳制非常严苛,但当时对于“贞女”这一概念的意识形态合法性,人们始终在进行激烈争论。不过很显然,即使不少学者严厉批评,仍无法阻止贞女现象的发展。对于清廷来说,对“贞女”的打造,本质上是规范行为和性别关系的国家策略体现。

当然,除了政治路径之外,“贞女”也有着极其强大的民间传播动力。所以卢苇菁写道:“与政府的有局限的、不统一的、有时腐败的奖励体系不同,官僚体制之外的文人表彰贞女的活动则自发而迅速,带有强烈个人色彩,其触角可达僻壤穷乡。德高望重的文人出于责任感,觉得必须将贞女的事迹记录于史传。”

也就是说,当满清政权逐渐稳固后,无论是明末文人以贞女作为政治象征,还是清初以贞女作为意识形态需要的做法,都已经成为过去式时,中国文人接过了打造贞女的枪,它纯粹是出于一种个人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很显然,这种责任感不但是一种吃饱了撑的责任感,还是彻头彻尾的罪恶。

无论贞女本人,还是社会本身,都是悲剧,它必须服从当时社会的整体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显然是极度糟糕的。

历史上有许多关于贞女的记载——

童养媳张氏在未婚夫死后,再没出过家门,即便亲戚来接她,她也拒不前往。一个未婚夫姓黄的农家女据说也是这样:“既归黄,以礼自守,人无睹贞妇面者。”十六岁的刘贞女则是“独居一室,闭其门,虽族戚妇人至,罕得面,隔牖答语而已”。

毛际可记录,其叔祖的未婚妻张贞女在小楼里坐卧四十多年。另一位程贞女十五岁嫁入汪家,之后她住在楼上四十二年,从来没下过楼。她的故事被左宗棠得知并核实真实性后,给她家亲手写了匾额“此楼千载”。

这种几十年不下楼不见人的生活,当然仅限于生活无忧的家庭,但作为社会推崇的典范,它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还有一些更糟糕的故事,也被历朝历代推崇为社会典范。比如高行听说有男子因为她美貌想娶她时,就割掉鼻子,自毁容貌。十六岁的方节妇割掉左耳,以阻止父母令她改嫁的企图。最著名的当然是夏侯令女,她断发“以为信”。父亲后来又逼她再婚时,她割掉了耳朵和鼻子。

贞女也绝非什么主动选择与个人自由。早在明清时期,就有许多学者留意到,贞女跟年龄有很大关系。她们多半只有十几岁,并没有生活经验,“情窦未开,世故未熟,骤闻美名,岂有不愿!”也就是说,她们完全是在不明白后果之前就下了决心,不但是一时冲动,也是长期被灌输各种糟粕的结果。

即使她们选择成为贞女,也是尴尬的。“在公共领域,贞女被支持者推为道德楷模;在家庭内部,她们则是烦恼和冲突之源,给家人带来了种种困难。”

且不说伦理问题,光是在激烈的财产争执中,贞女就被视作“对家庭或家族中其他成员现有经济利益的威胁。”

一个鼓励贞女、盛产贞女的时代,会是一个怎样的时代?稍有常识的人都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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