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河北正式执行!
转眼间
2021年只剩下最后一个月
12月起
一批新规将陆续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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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规
12月1日起
河北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12月1日起,河北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除外)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其中,对两部制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实行尖峰电价。
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严打非法运输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2月1日起,河北统一对省外入冀的动物实行指定通道管理制度。公安部门将对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肉类、肉类制品,伪造、变造动物检疫证明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
自11月中下旬开始
河北已施行一批新规
事关延长婚假、产假
核酸检测价格调整等
一起来看
河北延长婚假、产假
新设育儿假……
11月23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该条例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子女死亡或被认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同时,条例还取消了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规定。
备受关注的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条例通过“四个假期”保障休假权益。根据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九十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
强化配套支持措施,一是生育方面,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事项联办。二是养育方面,在城乡社区建设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母婴设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职工适龄子女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举办托育机构。三是教育方面,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
条例还明确了奖励优惠政策衔接,按照“老人老办法”,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优先优惠的,继续享受。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条例规定了帮扶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对于符合条件伤残、死亡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发放一次性救助金,购买住院护工补贴保险,开展健康体检等,其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公办养老机构以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当为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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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8元!
河北核酸检测再降价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再次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自11月25日起,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60元调整为40元;5人混检和10人混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份8元。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河北“双号并行、统一接听”
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2021年11月30日0时起,河北省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以下简称12333热线)以“双号并行、统一接听”方式,归并至河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
据悉,归并后,全省12333热线依托各级12345热线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群众可拨打12333或12345,咨询有关人社政策,反映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诉求。
石家庄地铁免费乘车政策调整
石家庄地铁对儿童免费乘车政策进行了调整:自11月18日起,每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两名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对两名以上的按超过人数购买车票。
全国新规
首部《地下水管理条例》
划定规范地下水禁采、限采区
《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提出,除特殊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在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度。
强化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管控,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行为。
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最高奖100万
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正式施行,重点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亮剑”。
《办法》规定,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11项行政许可事项
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批
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含部分子项或许可情形)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
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申请资料,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资料,在平台中即时查询受理和审批结果信息。
农业农村部根据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发布公告或发送证书、批件。
《电动车组救援制动指令转换装置》等
12项铁道行业标准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电动车组救援制动指令转换装置》等12项铁道行业标准,其中新制定标准7项,修订标准5项,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12项标准为机车车辆、通信信号专业的技术标准。标准的制修订为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用提供了技术依据,对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提高产品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同时,由于全部技术内容已纳入其他已发布实施的铁路技术标准中,即日起《铁道车辆非动力车轴设计方法》(TB/T 2705—2010)等10项铁道行业标准废止。公众可登录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主页《标准规范》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正式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的药物警戒活动。
《规范》明确,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
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活动。
鼓励持有人和申办者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合作,推动药物警戒活动深入开展。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附加监管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和附则。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附加监管指标要求,包括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
二是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并按规定提交人民银行牵头的危机管理小组进行审查。
三是明确审慎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公司治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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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新闻网、河北日报、河北青年报、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网站、河北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