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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丨打假!维护消费者权益

清远检察
2024-10-12




目前,市场上有着许多不同品牌的吹风机,戴森吹风机是其中售价较高的品牌之一。不法分子通过买来真机拆解,对照市场买来戴森吹风机零部件,组建工厂流水线生产假的戴森吹风机,并对外销售,以假充真来谋取利益。清远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了一起假冒戴森吹风机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19年年底,被告人梁某甲得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dyson”(戴森)吹风机有利可图,让在其公司工作的被告人梁某乙对正品“dyson”(戴森)吹风机拆解研究,并考察原材料供应商,发现可以投入组装、生产。被告人梁某甲便找到被告人朱某某,称由其负责提供原材料,以每件15元至20元的加工费作为报酬让被告人朱某某建厂帮助其生产、组装吹风机、卷发棒。随后,被告人朱某某找到被告人黄某某一起合作,二人共同租赁位于广东省佛冈县某村的一铁棚,并建设带有生产线的加工厂。

2020年5月加工厂开始招募工人正式投入生产,进行流水线作业。被告人梁某乙委托被告人尤某某对吹风机主体外壳喷油上色外,吹风机主体外壳上通过丝印工序将注册商标标识“dyson”印到吹风机主体上。同时,被告人梁某甲委托被告人潘某某以正品戴森吹风机的包装盒、说明书及其他包装材料作为模板,印制注册商标识“dyson”、“DYSON”、“戴森”的吹风机、卷发棒的包装盒。

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加工厂共生产“dyson”(戴森)吹风机47728台、卷发棒464台。被告人梁某甲将加工厂生产的吹风机和卷发棒全部销售给彭某某,彭某某通过向下级代理商聂某某、钟某某等人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400余万元。

公安局于2021年4月27日抓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被告人梁某甲、梁某乙等15人,并在广东省佛冈县某村加工厂起获假冒注册商标戴森吹风机183台、卷发棒22台及吹风机半成品、零部件一批。



诉讼情况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梁荣甲、梁某乙等8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彭某某、聂某某等5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潘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向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中。



温馨提示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假冒品牌的吹风机是没有质量保障的三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莫贪小便宜。购买电器产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和经营场所进行购买。在发现购买的产品涉嫌假冒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清远检察融媒体中心

来源:清城区检察院

编辑:朱家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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