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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种!民法典背景下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45、债权人明知续贷资金用于偿还过桥资金,也应认定为“借新还旧”,保证人免责。
以过桥资金归还旧贷再以新贷(续贷资金)偿还过桥资金的方式,并未因过桥资金的介入而改变借款人用新贷还旧贷的实质,应认定为以贷还贷,适用以贷还贷的规则,如果保证人不知道是以贷还贷,保证人免责,但保证人是旧贷的保证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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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精智
来源:法律一讲堂、走进民法典
编辑:石 慧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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