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致信访群众的倡议书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全国人民正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行严肃斗争。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因流动、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们倡议:
尽量避免或减少以走访的形式反映诉求。现在全省法院已经建成“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的信访受理体系,除了通过走访的方式,还可以信件、网上信访、电话、远程视频的方式反映诉求,信访群众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电脑、手机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我们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信访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具体方式为:1.信件方式:请邮寄至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处,邮编:250101;2.网上信访方式: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站(http://www.sd12368.gov.cn),点击注册并选择“我要信访申诉”,提交申诉材料;3.电话方式:12368;4.远程视频方式:在当地法院信访部门办理远程视频预约并按时参加。
确有必要走访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依法逐级表达诉求,不组织、不参与集体上访或其他形式的聚集活动。对于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请推荐不超过五名代表提出。信访过程中,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及体温异常的,不得进入接访场所。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症状的,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感谢您对山东法院信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6日
编辑:傅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