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酸菜鱼馆油烟味直通卧室,楼上住户受不了诉至法院,判了!
说到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食,
川香水煮、柠檬酸汤、老坛酸菜
这些重口味很受大众青睐。
但如果你天天在家闻着这个味儿,
已经影响你的正常生活了,
很可能就此引发一场官司!案情简介
阿华在某小区沿街店面
经营酸菜鱼餐馆,
而丁先生,就住在他楼上
阿华也觉得很委屈
这事怎么办?
丁先生不堪其扰,
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经法官现场勘验:阿华的餐馆并无油烟专用排放通道,厨房内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排至其后厨窗外,排烟出口位于丁先生房屋后阳台下方,住在房子里的人能够感觉到排烟情况。
虽然阿华经营的餐食在许可经营项目范围内,但烹饪川香水煮、柠檬酸汤、老坛酸菜等食品口味,确实会产生较大的味道,并通过排烟出口直接排至小区庭院,加上餐馆的经营时间、食物味道的持续影响,已对丁先生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产生实质影响,超出了一般人容忍义务的合理限度,造成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失衡。所以,丁先生请求阿华小吃店移除现厨房设备及排油烟设备以停止侵害,应予以支持。
该案宣判后,阿华提起了上诉。二审审理中,阿华对其小吃店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丁先生和其他业主的确认,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阿华还承诺在现行整改基础上再局部改善,如若出现新的噪音、气味、油烟问题,会进行及时整改。
邻里纠纷“小而不小”,
尤其是进入起诉阶段的相邻纠纷,
矛盾已积累日久,
化解难度比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对各自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可以对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适当的扩展或限制,但扩展或限制应当具有适当性,一般以不超过合理容忍义务为限度,在发挥不动产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相邻各方对生产生活的正常需求。
和谐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邻双方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应本着团结互助、善待他人的理念,主动换位思考,理性对待邻里间的矛盾冲突,避免采取过激手段造成矛盾深化引发纠纷,塑造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