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根-列斐伏尔在书的前言中提出了论点,即“帝国殖民地葡萄酒产业的从业者赋予葡萄酒的意识形态和情感价值远远超过其真正的经济价值。事实上,这个产业在商业成就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建立起来并坚持了很长一段时间,充分证明这是观念战胜了利益”(前言第4页;原书无页码)。这一发现契合作者的帝国史研究背景。里根-列斐伏尔在2009年出版的《维多利亚时代帝国的宗主国民族主义》是一部带有全球史视野的帝国史专著,以印度国民大会党1894年的主席、爱尔兰民族主义者阿尔弗雷德·韦伯(Alfred Webb)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红酒帝国》虽然在探讨葡萄酒的生产、贸易和消费的过程中引入物质文化史、消费主义研究、环境史、经济史的视角和史料,时间跨度长达三百年,但关注的问题依然与十九世纪中后期的观念史和政治史议题密切互动,并纳入了跨国史的视野及对情感的分析。看似新鲜的论题背后,出发点仍是传统的帝国史研究的重点,即帝国主义和帝国的教化功能(前言第5页)。尽管作者认为她研究的“帝国的葡萄酒”如何艰难占领英国市场的故事,与茶叶和甘蔗制品之类的消费品在英国的故事有很大不同,但读完全书后,还是能找到这些成瘾性大宗消费品的共通点。出于帝国或者殖民者的需求而被安排在“新世界”种植的经济作物(甘蔗、葡萄、茶叶)制成的产品大量出现后,总是能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冲击宗主国原来的定价,进而以价格优势影响宗主国消费者的偏好,反过来占领宗主国的市场,变成一种“帝国口味”。宗主国的民众消费不仅仅是特定的、来自殖民地的商品,也会感受到消费的繁荣带来的满足,并将商品和帝国的“伟大”挂钩。这便是所谓“情怀消费”的潜台词。就不同之处来说,来自“新世界”的葡萄酒因为种植环境、运输条件或保存带来的不同风味和烈度,以及出于改善口味的目的混装拼配过后,逃不过被宗主国挑剔的消费者贬损的命运。这些贬损常常会和对殖民地的批判和歧视连在一起。相比英国人的茶叶和蔗糖消费量相对稳定的增长,他们对殖民地葡萄酒的消费则有着显著的波动,且不同来源的酒的销量在不同时期差别巨大。当茶饮在二十世纪初取代麦酒成为英国国饮(national drink)后,葡萄酒似乎仍被认为是相对富裕的阶级才会选择的贵价饮品。不过,根据里根-列斐伏尔的研究,实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帝国情怀背后的曲折历史《红酒帝国》既是一部新世界的葡萄酒的传记作品(即包括生产、贸易和消费全环节的物质史),更是以物为中心展开对帝国主义观念的研究。这种研究方法的优点在于走出了观念研究重视经典文本的“舒适区”,难点则在于资料极为零散,并且需要加入许多不同学科的知识,如经济学、农学、生物学、酿酒技术等等。因此,这本书也展现了全球史研究的一种常见做法,即在大量利用来自不同国家的档案史料的基础上,融入多学科的研究方法,整合原本极为零散的图文史料(尤其是便于检索的电子化史料),从而提供兼具宏观视野和微观描绘的充实叙事。无论是对新世界的葡萄酒史感兴趣的读者,还是对新的全球史写作感兴趣的读者来说,《红酒帝国》都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作品。当然,英语世界中不乏葡萄酒史的著作。近年来的新作也大多有全球史的眼光,讲述着葡萄酒如何从一种地方性的饮品逐步走向全球,“征服”世界的故事。只是这类故事很难完全摆脱辉格式史学的进步叙事(10至11页)。《红酒帝国》的独到之处在于呈现整个过程的复杂性以及变动的观念(和偏见)对消费行为的影响,笔调轻松,叙述生动,让读者不至于因为其中术语太多读不下去。《红酒帝国》的故事是从南非开始的。以南非为起点的帝国史,便注定会涉及多个欧洲国家的殖民者,以及当地的原住民群体。相比其他葡萄酒史的著作依然采用了欧洲人的视角,里根-列斐伏尔尽可能地考虑到了葡萄酒制造这一行业的出现对原住民生活的影响,以及对原住民和“新世界”的矮化,如何成为贬低产自这里的葡萄酒的理由。这是探讨帝国的教化功能无法绕开的问题。“新世界”的葡萄酒由于长期以桶装的方式出口,以散装的方式低价在英国销售,使之与英国社会中下层大量消费的麦酒形成了潜在的竞争。要研究一种消费品占据市场的情况,研究者总是要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入手。从供给端来说,“新世界”的酒窖主人们希望自己的产品可以行销全球,因此也就要在有利可图的时候才会和宗主国做生意。从需求端来说,宗主国每次调整葡萄酒进口税,都会影响酒的价格。越是低收入的群体,越是对价格敏感,也就让社会中下层更多地关注和饮用“新世界”的葡萄酒。英国人喝红酒,摘自《社会英格兰》第五卷。作者通过具体的案例展示了“新世界葡萄酒的历史,让葡萄酒可以被视为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英国深刻社会变革的晴雨表”(前言第7页)。即便南非的葡萄酒早在十七世纪就销往欧洲和亚洲,十八世纪就被英国医生指定用来治疗贵族的疾病,在十九世纪中期一度位居英国进口酒数量排行第二名,仅次于葡萄牙而超过了法国(79页),但在二十世纪初,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酒窖中,没有一瓶来自新世界的酒。改变这一情况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酒的短缺加上经济困境,让国王学院消耗了七千多瓶窖藏后,终于在1943年首次购买欧洲以外产地的葡萄酒:来自法国殖民的阿尔及利亚的、味道浓郁的红葡萄酒。要到1944年10月,学院才入手第一款南非红葡萄酒和雪莉酒。学生和教工此后也开始转向了新世界的酒。还在读博士的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1946年6月买了两瓶阿尔及利亚红酒;次年,艾伦·图灵购入了两瓶南非斯泰伦博斯红酒(189-191页)。新世界的酒大量出现在英国的超市、酒吧和大学的酒窖,则要等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了。尽管里根-列斐伏尔在第一章中解释了这本关于英帝国史的书并不会讨论阿尔及利亚和智利等非英国殖民地的葡萄酒发展史的原因,也不谈美国的情况,但产自这三个国家的红酒如今在英国的市场上有着可观的销售份额。如果作者愿意稍费笔墨讲述一下这些地方产的酒和《红酒帝国》关注的南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葡萄酒当下的市场竞争,或许还能让读者找到新的研究选题。译本的遗憾原书名“帝国的葡萄酒:英帝国如何创造了葡萄酒的新世界”(Imperial Wine: How the British Empire Made Wine’s New World)被译为“红酒帝国:市场、殖民地与英帝国兴衰三百年”,乍一看,把红葡萄酒以外的葡萄酒逐出wine的行列(第169页按照字面翻译了“帝国的葡萄酒”)。这一标题可能会让热爱“旧世界”葡萄酒的读者愤愤不平,也让原书名中“新世界”这个词的双关含义丢失。书中不仅探讨了来自“新世界”的葡萄酒,也指出了这类产品帮助打开了以英国为代表的、葡萄酒消费量曾经相对较低的国家的市场。毕竟,大众市场永远是需要充足数量的低价产品打开的。面向市场的译著确实需要响亮好记的译名,四个字的标题是许多作者和编辑的心头好,但准确传递作者的意图依然是译作非常重要的责任。书中涉及葡萄酒的术语有一名多译的情况,如shiraz在前言第1页和第3页出现时,分别被译为“穗乐仙”和“设拉子”。另外也有错译的情况。如前言第3页中的“玫瑰香起泡酒”译自Sparkling Rosé,实则是颜色介于红白葡萄酒之间、含有气泡的葡萄酒,Rosé指的是颜色,而非香气。前言第8页中的“宾治酒”(punch),在第131页被译为“潘趣酒”。制作潘趣酒所用的woodruff被按字面翻译为“木屑”,注释中为“玉竹”,更常用的译名是车轴草(香车叶草),是制作这种酒饮专用的香料。第9页中提到的西洋参,实为李子(damson),而牛蒡应为一种报春花(cowslip)。除了涉及酒类的专业术语译名存疑之外,与历史学有关的术语也值得商榷。如前言第2页把剑桥大学王家英联邦学会的档案(papers)直译为“论文”。正文第8页的“殖民地办事处”对应的原文为Colonial Office,通行的译法为“殖民地部”。第11章的标题将“served chilled”直接翻译为“供应冰饮”。不知译者是否发现整章内容都没有提到要提供冷藏后的葡萄酒来饮用,且这个说法有“冷静对待”的意思。第182页译者注试图解释双关语时,将南非的“布尔”错拼为Bore。限于篇幅,不一一指出其他类似问题。对于读者来说,能在2024年初读到一本2022年出版的英语获奖作品确实很幸运,但译本确实存在一些可以改进的细节。更贪心一点,还希望译者能为书附上一份书中提到的各种葡萄和酒的种类的译名及口味对照表。这样,爱酒的读者也能拿着对照表去挑选南非、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葡萄酒了。·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