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师也需要督导:国内外六位学者的思考(上)
关键词:基于胜任力 跨文化 督导培训 远程督导
来源:Duan C., Falender C., Goodyear R., Qian M., Jia X., Jiang G. (2019). Telesupervision‐of‐supervision across national boundaries: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75(2), 302–312. https://doi.org/10.1002/jclp.22723
(本文版权归作者与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所有。本次使用已获得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与通讯作者授权许可。)
全球化很大程度上扩展了跨国交流、教育和合作的前景(Friedman, 2006)。全球化也为心理学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使他们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推动助人科学与实践的发展。临床督导师通过各种通讯技术参与跨国合作已经成为日益普遍的实践形式(Fernández Álvarez, Grazioso, & Kirszman, in press; Inman, Soheilian & Luu, in press)。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这些项目有时必须处理文化和世界观上的显著差异——正是这些文化和世界观,构成了临床实践和督导的基础。
本文描述了一个督导培训项目的重要环节——通讯技术辅助下的督导的远程督导。这个项目为期2年,由中美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合作开展。美国督导师通过视频会议平台Zoom (https://zoom.us/)提供团体形式的督导的远程督导,每个团体有6到10名受训督导师。选择Zoom,是因为其可靠性和建立机制符合《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IPPA)(Zoom , 2017)。Zoom允许共享屏幕和会谈录像,以便之后进行回顾。
督导的远程督导项旨在为受训督导师提供会商(顾问),以巩固督导理论知识的学习,促进体验性的、反思性的实践。这个高度协作的过程提供了双向学习的机会,团体领导者提供督导知识,反过来,团体成员为督导知识的应用提供有价值的视角和关于文化细微之处的观点。本文作者既包括团体领导者,也包括团体成员,体现了对于该项目的广阔视角。我们讨论了通讯技术的使用及其优缺点,以及作为从业者,如何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后果的同时充分地利用它。虽然我们的经验由于环境、时间、地点和涉及的人员不同而有其独特性,但是,我们仍希望我们的经验教训能够对其他人也有所帮助。
过去几十年间,中国从西方引进了心理健康服务的惯例和实践,其中包括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模式。这是“一种复杂的对话过程……中国从业者接收、选择和重构引入的心理学知识”(Zhang, 2014, p. 286)。三十年前,中国还不存在现代形式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精神疾病的治疗本质上是医院里进行的医学性质的治疗(Qian, Smith, Chen, & Xia, 2002)。20世纪80年代,来自西方人的信息输入推动了这一行业的起步,并一直延续至今。通讯技术的日益普及极大地促进了这种输入。精神分析作为中国较为普遍的心理咨询模式,其演变的过程是一个很好的例子(Scharff, 2016)。美国或者欧洲的精神分析师通过视频会议技术(如Skype、ooVoo、QQ等)对中国的精神分析师进行分析已经成为一种常态(Tatlow, 2010)。
为适应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中国于2002年开启了大批量培养心理健康服务从业者的快车道,劳动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前身)得到授权,为完成政府认可的短期课程并通过考核的人颁发证书(Lim, Lim, Michael, Cai, & Schock, 2010)。这个课程包括心理学的各个领域的导论,需要在几个月或者集中的几个周末完成。该证书对于执业经验没有要求,在受教育程度上最初要求高中文凭或者同等学力,后来提高为医学、心理学或者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但对于临床培训或者咨询技能没有要求。在过去的十五年里,有相当多的人获得这个证书(一些专家估计这个数字超过了100万),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从事心理咨询。政府于2017年9月停止发放该证书,却未就这一决定做出解释。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陈祉妍、刘正奎、祝卓宏和史占彪(2016)在回顾了中国心理治疗和咨询行业的现状后,概述了中国心理治疗和咨询的未来发展方向,包括建立和强化职业伦理标准、重视心理咨询师的理论和技能训练、加强效果评估。而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是提供高质量的临床督导,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大量的临床督导师。
临床督导作为一个实践领域,尚未在中国正式建立,部分原因是它并未普遍被视作咨询师培训的组成部分,在政府认证体系中也没有相关要求。赵静波等(2011)报告,在对中国32个城市的690名心理健康服务从业者的调查中,仅有65%的咨询师报告接受过其他治疗师的督导。尽管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CCPRS)十多年持续推动,精神分析或者家庭治疗等基于理论的正规培训项目(尽管不是基于大学的训练项目)不断影响,这种情况仍然存在。过去十年,CCPRS发展出认证督导师的审查和评估系统,已经认证了176名督导师。该认证并未提供督导师为本行业把关的法律权限,因此,督导师无法阻止不合适或者不胜任的人进入这个领域。然而,该认证认可了督导师为咨询师提供培训和评价的资格,并为其督导质量提供公开保障。
目前,任何自认为能够做督导的人都可以提供督导。但这种做法的规模非常有限,且主要发生在大城市。除了在正规的研究生培养项目以及有限的医院环境之外,是否接受督导是自愿的,并且受督导者需要直接付费。为了推动督导实践,CCPRS在21个省建立了22个督导点,每月或每双月派出认证的督导师到督导点开展督导团体。受督导者是当地的咨询师,他们自愿参加并支付督导费用。一个调查显示,一些受督导者在遇到难以解决的当事人情况时寻求督导,另一些则是为了更广泛的目标,如学习或巩固咨询技能(Zhang, Jia, & Duan, 2018)。这类督导通常是一次性的,在大型团体中进行。由于在中国,督导师没有守门职能,参与督导的咨询师在胜任力和实践水平上表现出较大差异,督导师常常发现,他们经常就基本的治疗理论和技术进行教学和会商。
近年来,中国的心理科学和实践组织与大众对于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水平和临床胜任力的呼声日益强烈。政府对此进行了回应,指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专业心理组织合作,为心理健康从业者供继续教育和督导,帮助其提高专业胜任力,强化职业伦理、标准与规范(贾晓明, 私人交流, 2018年3月18日)。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大量有胜任力的督导师。
在中国,理论取向是治疗师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这可能与一个现状有关——过去三十年里,心理治疗和咨询方面的研究生培养非常有限。根据中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下属的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运营的网站,2018年仅有65个应用心理学(咨询或临床心理学项目通常所属的专业类别)硕士学位项目 (http://yz.chsi.com.cn/zsml/queryAction.do)。因此,大多数从业者会自主参加大学之外的培训项目,这些项目通常聚焦于某个特定理论。
精神分析或者心理动力理论在这一领域备受欢迎,颇具影响力。它们的优势可能在于,西方精神分析早在20世纪初就出现在中国的精神病学中(Qian et al., 2002),并且20世纪80年代中国向西方知识产品敞开大门时,它们是第一批引入中国的治疗方法之一(Scharff, 2016)。中德高级心理治疗连续培训项目是最早的心理治疗培训项目之一。在1997年创立以来,该项目分别就心理动力学、认知行为疗法和家庭治疗提供为期3年的培训课程。它由德国的心理治疗师和中国的专业人员共同运作,已经为成百上千名咨询师提供了培训。继这一成功的项目后,2008年由美国精神分析学家教授的中美班、2010年由挪威精神分析学家教授的中挪班也流行起来,培养了大批精神分析师和心理动力取向的咨询师(Osnos, 2011; Scharff & Varvin, 2014)。这些培训项目要求督导。于是,出现了一种趋势,即中国可获得的有限督导往往是基于特定理论,且常常植根于精神分析传统。
在美国,通常会将督导和会商区分开来,将督导的督导(即元督导)与元会商(顾问)区别开来。督导师对于当事人的福祉和受督导者的临床行为负有最终责任,并负有为专业守门的伦理责任,而顾问不需要承担这样的责任(Goodyear, Falender, & Rousmaniere, 2017)。寻求顾问(会商)者没有义务实施顾问的指导或建议。
由此引申,一名元督导师“监督并建议初级督导师对受训者的督导工作”(Newman, 2013, p. 6)。元督导师负责所有受训中的受督导者的个案以及对受督导者的评价。相比之下,元会商描述了获得或提高督导师胜任力的过程,但元会商对寻求顾问者的个案不承担责任。
尽管本文中描述的实践实际上是元会商,但我们使用术语“督导的远程督导”。原因有二:
其一,“督导”这一术语在翻译成中文时比“会商”更加有意义,前者代表教学和指导,以及来自经验丰富者或专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而后者不具备这些意义。而且,因为中国仅使用“督导”一词,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会商”可能会令人困惑。因此,我们在此处并未使用在美国语境中的常用的“元会商”,而是使用“督导的(远程)督导”,指代为实施强调基于胜任力的临床督导的督导模型,提供训练、结构化的反思性反馈以及支持的过程。
其二,我们采用心理咨询替代心理治疗,以咨询师或者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代替心理治疗师或治疗师。这个表述与这些头衔本身的意义没有太大关系。参与我们项目的许多人实际上在做心理治疗和督导。这么做更多是为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心理治疗(psychotherapy)的中文翻译意味着“治疗”,而法律禁止心理咨询师进行治疗。此外,法律还禁止咨询师为当事人进行诊断。
督导的远程督导作为一项为期2年的督导培训项目的重要部分,由中美督导学者共同开展,并由东方明见心理管理。东方明见心理是一家致力于心理咨询师培训和心理咨询研究的非营利机构。该项目得到美国心理学会第29分会心理治疗发展学会(Society for the Advancement of Psychotherapy, SAP)的支持,并得到了中国CCPRS的认可。目前,项目已进入运营的第三年,已有3批学员(约130人)毕业,今年将开始第4批和第5批学员培训。由于项目导师的良好声誉,SAP和CCPRS的鼎力支持,以及严格的入学筛选过程,我们的学员具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对专业和伦理规范的良好意识,以及成为CCPRS认证督导师的强烈动机。他们期待成为执业督导师和领导者,为未来几年中国心理助人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该督导培训项目包括地面教学、督导实习以及参与美国督导师带领的督导的远程督导团体。两年的培训始于为期5天的地面工作坊,工作坊由两位知名的美国督导师中的一位负责(另一位负责第二年的课程)。之后学员将完成规定的临床督导实践时长,参加10场时长2小时的线上督导的督导会谈。除了两位授课老师外,团体的督导师还包括几位美籍华人,他们是美国咨询心理学教授或从业者。
经过筛选进入到该项目的受训者通常具有10年及以上的一线临床服务经验,并接受了研究生项目的训练,或中德班、中美班、中挪班等广为认可的非大学机构提供的培训。他们还需要能够接触到受督导者以进行督导。他们年龄在30岁到60岁之间,女性多于男性,来自于不同的环境,包括高校研究生培养项目、高校咨询中心、医院、社会服务机构、团体执业或独立执业。值得注意的是,在最初两期项目中,许多学员是CCPRS认证的督导师,甚至是CCPRS的建立者和督导师资格认证体系的发起人。
我们将该培训项目设计为元理论的,使其能为不同理论取向的临床工作者提供督导。我们鼓励有意且开放地使用基于胜任力的元理论的督导理论(Falender & Shafranske, 2017)、多样的督导模型或整合督导模型(Bernard & Goodyear, 2014)。由于部分学员从未接受过基本助人技巧和基础心理学理论的正规训练,我们的培训目标是咨询师多领域的胜任力发展,比如在督导中建立有效的治疗和/或督导关系,以及在其文化背景下,采用不同的理论取向对受督导者和当事人进行概念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中国心理学会, 2007)、《APA职业心理学胜任力基准》(美国心理学会 [APA], 2012)和《APA督导指南》(APA, 2015, 2014)被用于示范基于胜任力的督导师发展,并指导督导工作。
在督导的远程督导团体开始之前,所有在美国的督导师充分掌握了基于胜任力的督导模型 (Falender & Shafranske, 2004)和各类不同的督导模型 (Bernard & Goodyear, 2014),并掌握了APA编写的《健康服务心理学临床督导指南》(APA, 2015, 2014)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中国心理学会, 2007)。督导的远程督导视频会议以团体形式开展,为受训者的临床督导工作提供教学、示范、体验式学习和支持,并帮助成员巩固地面课程的学习内容。
在每次预定的督导的督导会议前,东方明见心理的管理员创建Zoom“会议室”,在“会议室”内接待团体成员和督导师,并在2个小时的督导中保持在线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