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部分商业银行获悉:4月12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两地,国有商业银行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降至5.1%及以下,二套房降至5.3%及以下水平,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也纷纷跟进下调房贷利率。
昌吉市城市一角(资料图片)。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周鹏摄
工商银行新疆分行是此次下调房贷利率的银行之一。该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高级经理青峰介绍,目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当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当期LPR+60个BP(基点)”。商业银行下调房贷利率符合这一要求。之前,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在伊犁州和昌吉州执行的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在5.3%和5.5%左右。“4月12日起,我们已经通知两地的分支机构将利率下调20个BP以上,这两地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将下降到5.1%和5.3%以内。”青峰说。业内测算,以首套房商业贷款5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假如今年1月在伊宁市买房,首套房贷款利率是5.5%,月供2838.95元;如果现在买房,可享受5.1%的利率,现在月供2714.75元,较1月份买房每月可少还月供124.2元,30年能少还44712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继昌吉和伊犁之后,各商业银行也将在其他地州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我们已经通知其他地州市分支机构,做好房贷利率下调准备,初步计划在本月之内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我们的目标是全疆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20个BP以上。具体各地州市下调多少,这要根据当地现行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的高低以及房地产市场状况而定。”青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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