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将被整治!多省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从3月开始,10月底结束。
据了解,专项整治主要聚焦六个方面开展:
“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
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其他有关问题,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
近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自2023年2月至4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一)执法主体错误,程序不规范、程序违法,治超现场执法中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直接罚款,不按规定实施处罚问题;
(二)开展执法工作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从事执法活动问题;
(三)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侵害执法对象人格、损害执法队伍形象问题;
(四)过度执法、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选择性执法、驱利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超期扣押车辆问题;
(五)执法人员勾结车主、司机、“黄牛”违规带车放车,收“黑钱”,谋取私利,充当违法车辆“保护伞”问题;
(六)执法人员违规收取停车费、卸货费、卫生费、过磅费等问题;
(七)执法不作为、不履职问题;
(八)行政执法频次过高,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检查多、检查乱、多头检查问题;
(九)行政执法文书适用不规范问题;
(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一)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法治素养偏低,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
(十二)其他行政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透明问题。
3月21日上午,厅深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晏少鹤组织召开厅深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从3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要求在查纠整改过程中,通过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和社会各方面意见。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重点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自2023年3月起开展专项整治,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专项整治内容和受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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